关于印发《练塘镇国有资产清查核实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QF1399000-2020-009
主动公开
练府〔2020〕24号
上海市青浦区练塘镇人民政府
2020.04.16
各社区委员会,各村、居委会、企事业单位,机关各科室:
现将《练塘镇国有资产清查核实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练塘镇国有资产清查核实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规范和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根据《上海市市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核实暂行办法》(沪财教〔2012〕33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练塘镇国有资产清查核实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的
通过资产清查核实工作,摸清各单位、部门“家底”找出资产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健全国有资产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有效利用。
二、工作任务
(一)清查核实工作基准日
本次清查核实工作以2019年12月31日为清查基准日。
(二)清查核实工作范围
全镇行政、企事业单位及各村(居)。
(三)清查核实工作内容
全镇行政、企事业单位及各村(居)拥有的全部资产,按单位实际占有或使用(含闲置)的资产据实填报,主要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其他资产等。
本次资产清查核实工作分为:资产清查和资产核实两个阶段。
三、工作步骤
本次清产核实工作至2020年10月底结束,具体分三个阶段:
(一)准备阶段(2020年4月中旬完成)
1.强化领导。镇级层面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副书记、镇长范国强担任组长,党委委员、副镇长钱闪星,党委委员、武装部长朱建琦,副镇长胡晓东、肖菁、倪争艳为副组长;办公室、规保办、纪委、财政所、经管中心、农服中心、资产公司、城建公司等职能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财政所。
2.制定方案。根据工作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清查核实工作实施方案,报镇审核后实施。实施方案主要包括清查核实工作的目标任务、清查内容、清查重点、清查办法、时间安排以及人员分工等,确保实施方案有序推进。
3.组织培训。镇财政所负责进行业务培训,进一步明确清产核资工作要求、目标任务,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工作口径等。
(二)实施阶段(2020年9月底完成)
各单位清查核实工作小组在镇清查核实工作领导小组的监督指导下,按照实施方案,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1.建立工作小组(4月底完成)
各部门相应成立清查核实工作小组,负责清查核实具体工作。
2.制定工作方案。(5月上旬完成)
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清查核实工作方案,报镇清产核资工作小组审核后实施。工作方案主要包括清查核资工作的目标任务、清查内容、清查重点、清查办法、时间安排以及人员分工等。
3. 全面组织自查。(5月底完成)
行政、企事业单位及各村(居)对本单位(部门)的资产使用情况开展全面自查,并填写自查情况表,并将自查情况表上报镇财政所汇总。
4.实施清查核实。(9月底完成)
各单位清查核实工作小组在镇清查核实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监督下,按照实施方案,对全镇行政、企事业单位及各村(居)进行全面清理核实(包括清查所有账外资产),清查完成后,分别填写《资产清产核资报表》,镇财政所负责校验核对数据及汇总填报工作。
在清查核实过程中对权属不明晰的资产,应进行产权界定。资产形成时投资主体明确的,应按照“谁投资、谁所有”的原则进行界定。对资产形成历史久远,没有明确投资主体的,由镇清查核实工作领导小组召集相关部门共同进行权属界定,若协商不成的,可列为待界定资产,也可通过仲裁或司法程序解决。
(三)资产核销阶段及总结(2020年10月底完成)
由镇财政所汇总所有需要核销的资产上报镇政府,各单位及相关部门针对清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并对清查核实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总结报告报区财政局备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国有资产清查核实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量大,各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清查核实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把握政策、抓住关键。
(二)明确分工、各司其职。镇财政所具体负责清查核实的业务指导、人员培训、数据汇总和分析上报工作。镇行政、企事业单位及各村(居)清查核实工作小组负责具体开展本部门的清查核实相关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清查核实各项工作。
(三)实事求是、稳妥推进。本次清查核实工作实行统一部署、统一政策,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对待,对存在的问题如实暴露,对以前年度或历史遗留的资产不实情况,如实上报并积极处置,真正做到摸清资产家底,理清权属关系。坚持客观公正,规范有序,确保质量,力争10月底前完成预期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