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练塘镇2018年度美丽乡村区级示范村创建考核验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QF1399000-2020-018
主动公开
练府〔2020〕65号
上海市青浦区练塘镇人民政府
2020.07.23
各社区委员会,各村、居委会、企事业单位,机关各科室:
现将《练塘镇2018年度美丽乡村区级示范村创建考核验收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练塘镇2018年度美丽乡村区级示范村创建考核验收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青浦区美丽乡村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总体目标和任务,根据区新农办《关于开展2018年度美丽乡村区级示范村考核验收的预备通知》精神,结合本镇实际,特制定本镇2018年度美丽乡村区级示范村创建考核验收工作实施方案。
一、紧盯工作目标
坚持“整治、建设、管理”三管齐下,全面做到“五好”创建目标,顺利迎接区验收小组2020年8月底对我镇大新村、泾花村、东淇村等3个区级试点考核验收工作。
二、紧扣验收内容
(一)科学规划,完善设施
1.建设规划编制科学、合理。美丽乡村规划编制与我镇产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村庄布局规划、村庄规划相衔接,强化规划的前瞻性、科学性、操作性和严肃性。(牵头单位:新农办;配合单位:规保办、相关村)
2.建设规划执行率高质量达标。建设项目按经批准的美丽乡村建设规划及计划组织实施,建设项目及建设标准按规划执行率达到100%。(牵头单位:新农办;配合单位:相关村)
3.土地集约利用。严格农民宅基地审批,村庄建设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村域内现状工业用地明显减量化。(牵头单位:规保办;配合单位:征补办、相关村)
4.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合理。农村文化教育、体育健身、医疗卫生、便民服务、商业服务、老年活动室等布点合理、设施良好,能基本满足服务村民的公共需求。(牵头单位:社区管理办;配合单位:社会事业办、文明办、供销社)
5.村庄道路桥梁完善。村域内道路布局合理,主要道路、村支路等全面硬化,硬化率达到100%。完成村内桥梁改造,无危桥。(牵头单位:规保办;配合单位:水务所、相关村)
6.环卫设施完善。村内公共卫生设施完善,按规定设置垃圾箱房、配置户投垃圾桶、按标准建设公厕等。(牵头单位:社会事业办;配合单位:保洁公司、新农办、相关村)
7.农田水利设施完善。按照农业产业布局规划要求,建设高标准农田水利配套设施,坪区防汛排涝能力达到20年一遇标准。(牵头单位:农服中心;配合单位:相关村)
(二)清洁家园,美化环境
8.提高村庄绿化覆盖率。村庄周边及村庄内要配以乔、灌、花、果、草等绿化品种,宜绿则绿、见缝插绿,绿化覆盖率达到30%以上。村域内按照林业标准种好“四旁树”,提高森林覆盖率,改善生态环境,使村庄环境绿化美化。(牵头单位:农服中心;配合单位:相关村)
9.提高生产、生活垃圾收集率。村内生产、生活垃圾收集队伍健全、设施、设备运转和处置情况良好,收集率达到95%以上。菜皮、秸杆、水生植物等有机垃圾就近就地处理率90%以上。(牵头单位:社会事业办;配合单位:农服中心、保洁公司、相关村)
10.提高生产、生活污水治理率。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村内生产、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设备运转良好,治理率达到95%以上。(牵头单位:水务所;配合单位:相关村)
11.提升河道整洁率。通过河道疏浚、水系沟通、生态河坡建设、加强管理等措施,确保村域内河道水流畅通、水清岸洁,整洁率达到100%。(牵头单位:水务所;配合单位:河长办、河道办、相关村)
12.保持村域环境优良。完成村域环境综合整治,整体环境优良,村域内无乱搭建、无堆场、无私设茶水炉、无无证废品收购点、无高耗高污染企业、无田间窝棚等。(牵头单位:三大整治办;配合单位:拆违办、新农办、安管中心、规保办、相关村)
13.农业面源污染有效控制。按规定做好“减肥、减药”工作。耕地质量得到有效保护。禁止秸秆焚烧,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农业投入品包装回收率达到100%。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农服中心;配合单位:相关村)
(三)产业发展,强村富民
14.提高土地流转规范率。全村土地流转规范有序,按农业布局规划流转率达95%以上。(责任单位:经管中心;配合单位:农服中心、相关村)
15.提升农业规模化经营率。积极引导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集体农场、家庭农场和农业龙头企业,农业规模化经营率达到90%以上。(责任单位:农服中心;配合单位:经发办、相关村)
16.产业发展有特色。通过土地规范流转和提高规模化经营水平,进一步培育和发展特色农业产业。鼓励发展乡村旅游等第三产业。(牵头单位:经发办;配合单位:旅游公司、农服中心、经管中心)
17.集体经济不断壮大。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积极发展集体农场,调整、转型二产,积极发展三产,培育和发展集体经济组织,增加村级可支配收入。(牵头单位:经管中心;配合单位:农服中心、经发办、相关村)
(四)管理民主,乡风文明
18.民主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土地承包管理、集体资产管理、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和党务公开、村务公开、民主选举等基层民主管理制度得到有效落实,村级档案管理规范。(责任单位:相关村)
19.乡风文明蔚然成风。开展宣传教育培训,发掘培育优秀文化、倡导绿色生活方式,文化体育活动经常性开展,有计划、有投入、有组织、有实施,群众参与度高;“民风朴实、文明和谐,崇尚科学、反对迷信,明理诚信、尊老爱幼,勤劳节俭、奉献社会”氛围浓厚。(牵头单位:文明办;配合单位:融媒体分中心、文体中心、相关村)
20. 各类创建活动持续开展。积极投入平安村、文明村、卫生村、生态村、村容整洁示范村等创建活动,村民遵纪守法,社会治安良好有序;无刑事犯罪和群体性事件,无生产和火灾安全隐患,防灾减灾措施到位,居民安全感、幸福感不断增强。(牵头单位:新农办;配合单位:综治办、安管中心、相关村)
21.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健全、班子团结、领导有力,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发挥。基础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推进有力,村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自治机制充满活力。(牵头单位:党群办;配合单位:相关村)
三、做足验收准备
(一)相关创建村验收材料准备
一是工作总结。主要依据美丽乡村建设规划方案确定的主要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工作制度和措施、建设取得的成效、长效管理制度和措施落实情况,主要经验、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改进措施和计划等主要内容(于7月28日前提供);二是图文影像收集。即日起准备建设前后对比照片资料(含重要节点照片,以及每个村民小组照片),要求以PPT文件形式提交,同时整理准备相关创建工作视频影像、新闻报道等。
联系人:蒋雪莲(RTX:jiangxuelian),联系电话:59256939。
(二)镇级验收材料准备
一是镇新农办于7月28日前组织镇级验收,填报《美丽乡村建设考核指标镇级自评表》,将组织形式、验收内容及验收结果等基本情况以书面文字形式上报区新农办;二是各相关单位即日起准备有关项目资料、例会材料、台账等。
四、强化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主体。落实长效管理的责任主体为所在村村委会。村两委班子成员要加强宣传教育、组织发动,调动村民参与美丽乡村建设和长效管理的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
(二)健全制度,定期考核。建立健全长效管理制度,落实村两委班子成员和具体工作队伍的责任,明确到人,确保取得长久实效。考核由镇新农办牵头,按照上述验收内容中的成员单位一一对应开展,考核结果与相应奖惩挂钩。
(三)开展整治,提高品质。认真落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要求,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进一步围绕“十清二查一改变”内容,实现村庄环境干净、整洁、安全、有序。重视和规范“小三园”建设,进一步改善乡村风貌。
附件:美丽乡村建设考核标准镇级自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