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关于开展“金牌信访代理员”评选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QF1399000-2021-021
主动公开
练府〔2021〕74号
上海市青浦区练塘镇人民政府
2021.06.18
各村、居委会:
现将《关于开展“金牌信访代理员”评选活动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特此通知。
关于开展“金牌信访代理员”评选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持续深化我镇信访工作“家门口”服务体系创建,按照青浦区加强群众工作暨信访代理工作现场会会议精神,总结信访代理工作中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做法,挖掘、培育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探索形成“枫桥经验”青浦模式,我镇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金牌信访代理员”评选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推荐范围
2021年度练塘镇备案的信访代理员。
二、推荐名额
各村居可根据推荐标准,结合自身实际,自行推荐报名。
三、推荐标准
1.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加强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为指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中央、国务院相关决策部署,具有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2.在信访代理工作中积极宣传依法逐级信访和相关法律政策,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化解矛盾,所在村(居)委符合信访工作“三无”村居标准。
3.有较强的信访代理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工作成绩突出,本年度信访代理绩效评估在我镇名列前茅。(绩效评估基础内容详见附件)
4.代理事迹感人,在本地有一定的知名度、影响力,是公认的信访代理工作能手。受到镇以上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报道宣传或表彰。
5.热爱人民信访事业,恪尽职守,锐意进取,不计较名利得失;廉洁自律,公道正派,乐于奉献,严格遵守信访工作纪律。
四、步骤安排
1.动员部署阶段:制定方案、细化措施。(2021年6月)
我镇根据区《关于开展信访代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制定本方案,明确责任目标,完善活动部署,做好组织动员,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2.全面推进阶段:组织实施、抓紧落实。(2021年7月至10月)
各村居要根据方案要求全面推进活动开展,将评比活动与本年度信访工作重点、信访稳定任务紧密结合,争取工作实效;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导向作用,综合运用报刊、广播、微博、微信公众号、现场宣传等多种形式,树立先进典型,宣传信访代理工作。镇信访办将对各村居的活动开展情况开展指导检查,通过工作交流、查改问题、推广经验,形成“比、学、赶、超、帮”的活动氛围。
3.总结表彰阶段:表彰先进、经验推广。(2021年11月)
我镇根据各村居报名情况,并结合各村居信访代理员绩效评估成绩开展总结和评考,在此基础上,拟选出优秀信访代理员两名,报送区级“金牌代理员”评选。
五、工作要求
1.各村居要高度重视本次活动,把握正确导向,通过有针对性的工作为信访代理员强基础、练内功,巩固“家门口”信访服务体系创建成果,进一步提升村居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
2.各村居推荐的“金牌代理员”要具有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实行自审负责制,各推荐村居对拟参评对象要严把政治观、条件观、事迹观,确保推荐材料的真实性。
3.各村居要在现行信访代理机制框架内积极探索实践、勤总结、善提炼,为全镇完善信访代理机制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附件:信访代理员绩效评估基础内容
附件:
信访代理员绩效评估基础内容
1.信访代理“访转网”
1.1 通过“青言坊”公众号推送信访代理件数量以及被市、区信访机关标注为满意度件的数量;
1.2 “青言坊”公众号操作使用,能够熟练帮助其他群众预约网上接访,引导信访人进行满意度评价;
1.3 积极开展信访代理工作,每月报送信访代理件3件。
2.信访矛盾治理效能
2.1 成功化解信访矛盾数量(签订息访罢诉承诺书或调解协议书);
2.2 积极开展矛盾排查工作,及时上报预警信息数量;
2.3 积极开展人民建议征集工作,报送的人民建议得到区信访办摘报数量。
3.信访代理基础业务
3.1 信访台账登记认真规范,信访概况要素齐全(三段论);
3.2 信访事项的处理意见必须在接件之日起10日内答复信访人(留有痕迹)并将卷宗材料完整提交信访办;
3.3 熟记信访代理工作职责、信访服务项目清单,规范执行信访代理流程;
3.4 工作态度积极、仪态大方、热情服务,恪守工作纪律,工作年度内无相关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