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上海市青浦区练塘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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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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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2.03
引 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青浦区练塘镇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其它相关工作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本可以在本区政府练塘镇网站( http://www.shqp.gov.cn/liant/)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何疑问,请联系:练塘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59256840。
一、概 述
根据《规定》要求, 本镇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了1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公开受理点。截至2013年底,本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得到了顺利开展。
(一)健全组织,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
我镇成立了由班子领导、办公室、人大、党群办、纪委、社区管理办、经济发展办、财经中心、劳动保障中心等部门组成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各部门认真贯彻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要求规定,落实措施,确保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正常运转。
(二)领导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推进
练塘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在镇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重视下稳步推进。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本着“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公开不涉密,涉密不公开”的信息公开要求。2013年1至12月,我镇主动公开政府文件38件,占文件总生成数的38.38%;免予公开52件,依申请公开9件,总计99件,每个文件都送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会审,每个主动公开的文件都按照规定格式及时在政府网站上发布,编码合理。免予公开的每一份文件也都做好仔细的分析,坚决贯彻市、区有关政策规定。同时,我们重视对日常工作中形成的各项基础资料的备案登记,对各类相关政策性文件的归档整理,为今后这项工作的长效管理形成完备的数据积累。
(三)拓展公开形式,增强公开实效
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地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我镇网站上公开了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社会公益事业建设、为民实事项目的实施及进展情况;公共资金的使用、财政预算和执行情况;发展规划;工程招投标情况;救助金、抚恤金发放情况、慈善捐款、镇长办公会议纪要等。结合我镇创上海市文明镇,及时增加“文明社区、文明镇风采展示平台”链接,方便市民了解我镇创文明镇的风采及进程。
(四)发挥网站桥梁作用,提升政府为民形象
为了发挥网站桥梁的作用,我镇在政府网站上发布一些市民关注度较高,与市民工作生活关联度较大的信息,公开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方便群众查阅所需的信息,为广大市民提供一个方便快捷的平台,增强政府与公众交流、扩大公众知情权和参与权,展示政府执政为民和亲民爱民形象。我镇坚持每天登录“镇长信箱”,及时反映社会公众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建议、要求,听取社会呼声,并及时答复和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从而化解矛盾,密切政府与公众的关系。今年1-12月我镇领导信箱收到36封电子邮件,办结率为100%。
(五)增设信息服务示范点,开拓信息服务领域
在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以及金前村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示范点,由专人负责,硬件设施到位;在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成立了“一门式”信息化管理服务平台,保证了咨询、受理工作按规范处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镇到2013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55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本年度新增的主动公开信息38条。
在主动公开信息中,机构设置类23条,占总体的比例为60.53%;规划计划类1条,占总体的比例为2.63 %,业务类9条,占总体的比例为23.68%,政策法规类5条,占总体的比例13.16%;其他类0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镇2013年度未收到依申请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本镇2013年度未接到市民咨询。其中当面接待0次,咨询电话接听0次。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本镇2013年度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0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本镇2013年度未发生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情况。
七、其它相关工作情况
无其它相关工作情况。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过几年的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公开的领域、公开的内容与公众的需求方面还存在一些差距。结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镇将从以下几方面加以改进:
一是继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继续重点推进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方便群众查阅所需的信息,为广大市民提供一个方便快捷的平台,增强政府与公众交流、扩大公众知情权和参与权、展示政府执政为民和亲民爱民形象。
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加大信息公开宣传力度,完善信息公开渠道,不仅要提高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更要提高本镇机关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定以及《条例》的深入认知,以此来推动此项工作,真正体现出政府信息公开的服务职能。
九、相关说明与指标统计附表
(一)其它说明(包括对统计指标的说明;以及其它一些需要特殊说明的情况,如统计期限、统计范围是否包括下属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组织等)
(二)指标统计附表
附表一 主动公开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本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8 |
其中:全文电子化主动公开信息数 | 条 | 38 |
新增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附表二 依申请公开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 | 条 | 9 |
受理申请总数 | 条 | 0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2 、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3 、电子邮件申请数 | 条 | 0 |
4 、网上申请数 | 条 | 0 |
5 、信函申请数 | 条 | 0 |
6 、其他形式申请数 |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0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2 、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3 、“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 、“信息不存在”数 | 条 | 0 |
5 、“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数 | 条 | 0 |
6 、“申请内容不明确”数 | 条 | 0 |
7 、“重复申请”数 | 条 | 0 |
8 、不予公开总数 | 条 | 0 |
其中:1)“国家秘密”数 | 条 | 0 |
2 )“商业秘密”数 | 条 | 0 |
3 )“个人隐私”数 | 条 | 0 |
4 )“过程中信息且影响安全稳定”数 | 条 | 0 |
5 )“危机安全和稳定”数 | 条 | 0 |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数 | 条 | 0 |
附表三 咨询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提供服务类信息数 | 条 | 0 |
网上咨询数 | 人次 | 0 |
现场接待人数 | 人次 | 0 |
咨询电话接听数 | 人次 | 0 |
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 | 人次 | 0 |
附表四 申诉情况统计表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其中:被复议机关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 件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其中:被法院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 件 | 0 |
附表五 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收取费用总数 | 元 | 0 |
其中:1、检索费 | 元 | 0 |
2 、邮寄费 | 元 | 0 |
3 、复制费 | 元 | 0 |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其它:1、全职人员数 | 人 | 0 |
2 、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经费 | 万元 | 0 |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 | 万元 | 0 |
与诉讼有关的总费用 | 万元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