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内设名称、主要职责
无
主动公开
无
青浦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2023.09.15
上海市青浦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和内外联系、综合协调,承担公文处理、机要、保密、会务、接待、督查、信息、信访、史志、档案、宣传、政务公开、信息化建设及行政后勤保障等。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资福利、队伍建设、教育培训、出(国)境管理、离退休干部管理等工作。协助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基层党建、意识形态等党务工作。组织协调行业应急处置、一网通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工作。
(二)综合计划科。组织编制和执行年度部门预算、决算。组织编制年度政府性投资项目,并监督执行。负责财务、资产管理和内审工作。负责建设项目的财务监理、用款申请、竣工财务决算等工作的组织实施。承担统计管理和资产年报等工作,指导协调单位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征收管理工作。
(三)市容管理科。负责编制市容管理发展规划以及户外广告设施公共阵地规划,负责户外广告及户外招牌设施设置督查管理工作。编制有关景观照明、户外广告、户外招牌设置的技术规范。组织市容市貌和城市景观区域建设及建构筑物外立面附属设施治理。负责指导街镇实施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以及市容环境综合管理达标和示范街镇创建工作,协调城市管理中涉及街镇市容环境的综合性工作。负责重要节日、重大活动期间的市容环境保障工作。组织实施市容环境实效检查、巡查及市民满意度测评工作。指导街镇景观灯光、户外广告、户外招牌设施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四)环卫管理科。负责编制环境卫生发展规划以及各类环境卫设施建设管理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餐厨垃圾、餐厨废弃油脂等固体废弃物的收集、运输、资源化利用和处置等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建设和监督管理。组织和协调推进生活垃圾可回收物点站场体系的规划、建设、运行和监督管理。负责落实年度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负责开展环境卫生质量监督及评价工作。负责集镇及农村地区陆域、水域保洁作业、环卫设施建设和管理的监督检查。负责环卫作业市场管理和资质(许可)管理,推进环卫作业市场化改革工作。负责全区环境卫生行业管理和日常监管工作。
(五)绿化管理科(林业管理科)。负责编制公共绿地和林地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绿化和林业资源调查、监测和管理。负责绿化和林业行业项目方案审核、竣工验收工作。指导、协调重大建设项目配套绿化和林带的建设工作。负责绿化、林业养护市场管理和资质管理。负责湿地、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管理。指导林业执法人员队伍建设,负责区绿化、林业资源、湿地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林木种苗等林业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绿化、林业日常管理和监管工作。负责全民义务植树计划实施、组织协调和指导服务工作。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区绿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