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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级部门专项资金联动公开

QE3903000-2017-012

主动公开

青浦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2017.04.27

 

2016年市级财政专项补助资金(林业建设专项资金
补助标准
根据《2013-2015年上海市生态公益林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办法》(沪林〔2013〕34号)等九项林业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1、补贴基数:补贴基数按亩计算,补贴范围为2013-2015生态公益林建设项目,补贴标准为6000元/亩
2、补贴系数:生态公益林建设项目市级资金实行定额标准基础上的差别化补贴,区须足额配套建设资金。定额建设标准为生态公益林1.2万元/亩。按差额补贴政策,青浦区市补贴50%。

发放程序

根据《2013-2015年上海市生态公益林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办法》(沪林〔2013〕34号)等九项林业建设管理办法,生态公益林建设项目工可批复后,市政府按市补贴的50%先预拨资金,余款待竣工验收合格后由区林业部门按照请款要求会同财政部门向市林业局提出申请,市林业局审核汇总后将申请结果报市财政局,市财政局审定后将资金拨付给各区财政局。项目支付资金由施工单位经过建设单位与财务监理单位审核同意后填写直接支付申请表交区绿化市容局确认后向区财政请款直接支付。
 
分配结果
 
 
单位:万元
序号
分配对象(镇/项目/人群)
分配金额
1
香花桥街道
99.1001
2
夏阳街道
523.1267
3
白鹤
339.578
4
朱家角
263.6573
5
赵巷
358.3781
6
徐泾
41.8856
7
华新
69.6089
8
金泽
11.23
9
练塘
22.4208
10
盈浦街道
16.35
11
重固
45.258
 
合计
1790.5935
 
 
2016年市级财政专项补助资金(生活垃圾减量专项资金
补助标准
1、补贴基数:补贴基数按户计算,补贴范围为当年新推生活垃圾分类居住区,补贴年限为2011年至2015年,2011—2012年补贴标准为最高100元/户、2013—2014年补贴标准为最高75元/户、2015年补贴标准为最高50元/户。
2、补贴系数:补贴系数根据市联办年底综合考核得分计算,得分在90分以上的(含90分),补贴系数为100%;75—90分的(含75分,不含90分),补贴系数为85%;60—75分的(含60分,不含75分),补贴系数为70%;60分以下的,不予补贴。
3、补贴上限:市级补贴资金最多不超过区县投入的30%。
 
发放程序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发改委等三部门制定的〈上海市推进生活垃圾分类促进源头减量支持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沪府办〔2012〕109号)文件精神,启动年度补贴资金的正式申报工作,根据要求,梳理辖区内年度分类减量工作开展情况,提出节能减排“以奖代补”经费申请。按照年度垃圾分类减量实施意见,对各街镇垃圾分类收运装备进行更新或新增、大分流小分类设施及人员需求进行梳理,以市拨垃圾分类专项补贴资金为资金来源安排项目,按项目实施进度(需办理政府采购手续的项目办理政府采购手续)支付资金。2013年市拨资金79.125万元、2014年市拨资金132.957万元、2015年市拨资金25.3428万元,2016年支付资金57.08万元。

 

分配结果
单位:万元

序号
分配对象(镇/项目/人群)
设备供应单位
分配金额
1
餐厨垃圾处置机购置费
上海德瑾绿水科技有限公司
 35.9670
2
 120升、60升垃圾桶5%质保金
 上海奥图环卫设备有限公司
 0.71635
3
环卫设施设备5%质保金(2015年购置2辆纯电动桶装垃圾车)
 保定长安客车制造有限公司
 2.13
4
环卫设施设备5%质保金(2015年购置4辆车厢可卸式垃圾车)
上海航空特种车辆有限责任公司
8.2
5
环卫设施设备5%质保金(2015年购置4辆6吨垃圾压缩车) 
 青岛中集环境保护设备有限公司
 7.8
6
环卫设施设备5%质保金(2015年购置240升垃圾桶) 
 上海群洁环保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2.26665
 
    
 
5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