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G15高速公路华新段两处违法户外广告设施拆除资金补贴申请的复函
QE3903000-2017-039
主动公开
青绿容(2017)92号
青浦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2017.11.15
华新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G15高速公路华新段两处违法户外广告设施拆除资金补贴的函》收悉。经我局
2017年10月25日
党委会议集体研究决定,现函复如下:
1.该两处违法户外广告设施是上海市推进违法户外广告设施专项整治联席会议办公室重点督办新增的,分别位于G15-1278和G15-1278-4处,为高立柱三面广告牌,处在G15、G2沪宁立交桥中心位置。鉴于上述两处违法户外广告设施周边都为树林且无正常匝道,大型机械设备无法进入,拆除难度大、成本高,特给予拆除补贴资金15万元,不足部分由华新镇自行承担。
2.请华新镇于2017年11月底前完成该两处违法户外广告设施的拆除工作,并落实好拆除过程中的安全保障措施。
3.华新镇财政部门要加强补贴资金的使用监管,确保专款专用。
特此函复。
青浦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