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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浦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关于编报2022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表的函

QE3903000-2023-007

主动公开

青绿容〔2023〕10号

2023.03.10

青浦区财政局、青浦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区政府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要求,进一步夯实本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基础,根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8号)、《国有资产报告编报工作暂行办法》(财资〔2021〕123号)、《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年度报告管理办法》(财资〔2017〕3号)和《财政部关于编报2022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的通知》(财资〔2023〕4号)有关规定和市财政局相关编报要求,认真完成了2022年资产编报工作,现报送至贵局(相关资料详见附件)。

特此函致。

附件:1.  2022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汇总报表

2.青浦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资产报表填报说明

3.青浦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资产报表分析报告

青浦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2023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