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1年村容整洁示范村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
无
主动公开
无
青浦区绿化市容局
2011.04.26
各镇、街道社会事业科:
为切实提高农村环境卫生管理水平,进一步改善村容村貌,根据市绿化市容局统一部署,并结合我区新农村建设和城乡整洁行动工作要求,我区将从2011年起,着力开展村容整洁示范村创建工作,树立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和建设典型,推动全区农村环境卫生上新台阶。现就2011村容整洁示范村创建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2011年,全区拟创建村容整洁示范村2个。通过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使示范村实现“制度保障、村容整洁、设施标准、服务完善、管理有序、村民满意”总体工作目标,促进农村环境卫生水平有明显提升。
二、补贴标准
村容整洁示范村创建活动经费实行区、镇两级负担原则,区财政给予每个创建村10万元经费补贴,镇、街道财政必须落实相应配套经费用于创建活动。
三、实施步骤
为确保今年村容整洁示范村创建活动有序开展,拟分为三个阶段予以推进:
(一)组织发动阶段(3月~5月)
一是拟定村容整洁示范村创建活动实施意见,制定示范村标准和考核办法等,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落实好镇、街道上报计划,实地调研上报村现状,确定年度创建单位;二是督促相关镇、街道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切实按照创建标准查找存在问题与不足,并制定创建工作计划,召开专题会议进行落实,确保创建工作尽快启动。
(二)全面实施阶段(5月~10月)
一是各创建单位要积极组织村级力量采用“宣、清、刷、改、捞、绿、拆、签”等多种手段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要充分发挥农村现有保洁队伍作用,明确要求、落实责任,要实行“以点带面、点面结合”整治方式,突出重点整治区域和范围,突显创建工作亮点,提高创建成效。
宣:统一制作示范村宣传牌,充分利用墙面做好各类卫生标语、图例宣传,并做好创建纪录片摄录等相关工作;
清:清除村内小粪缸、卫生死角、暴露垃圾、河岸杂草、屋前宅后乱堆物及取缔无证废品收购点,生活垃圾实现桶装化收运、桶装化管理;
刷:主要是对立面进行清理,做到墙面净化,无“三乱”现象,村民住宅及各类建筑物外立面进行白化;
改:对村内现有环卫设施进行改造,提高设施标准,示范村公厕要全部达到二类或以上改造标准、垃圾箱房全部按实事项目要求进行改造。
捞:主要是清除打捞沉船及河面白色漂浮物、杂草,做到面清岸洁,无违章搭建。
绿:主要是开展生态河道修复治理,重点河道两侧河岸植绿、植皮及屋前宅后绿化工作,减少黄土祼露区域;
拆:拆除违章搭建、破旧雨棚、横幅、破旧蔬菜棚(架);
签:主要是对村内商业网点、各经营户、厂家、私营企业签订环境卫生责任书。
二是要切实按照“条抓块管、以块为主”的原则,充分发挥各成员单位作用,将村容整洁村示范村建设工作纳入各条线对镇、街道开展检查、指导重要内容,从而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创建工作深入开展。三是充分发挥领导小组牵头、协调作用,按季度组织成员单位对各镇、街道创建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并实行季度通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并督促整改,确保创建工作质量;
(三)巩固迎检阶段(10月~11月)
一是各镇、街道要巩固创建成果,完善长效管理机制,杜绝整治后再度回潮,同时要进一步完善内部资料收集整理,按要求规范填写村容整洁村申报表,统计基础数据。二是市、区相关职能部门对相关镇、街道示范村创建情况进行验收,形成验收报告,并核拨补贴经费和奖牌。
二O一一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