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上一级

字号

打印

关于2012年农村地区公厕建设工作实施意见

主动公开

青浦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2012.03.15

各镇社会事业办、街道社会事业科:

为切实提升农村地区环境卫生质量,有效提高农村环卫设施覆盖率及标准,我区自实施农村地区简易厕所改造工作以来,通过各镇、街道共同努力,全区农村地区公厕整体水平有了明显提高,为方便农村群众用厕发挥了积极作用。但由于来沪务工人员多,且较多农村公厕陈旧老化现象比较严重,给农村环境卫生日常管理工作造成影响。为进一步完善农村地区公厕布局,转变结合部及重点地区公厕配置不足现状,现就本区2012年农村地区公厕建改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建设任务

按照年初计划,2012年我区需完成农村地区公厕建设50座。(分配数见附件

二、建设标准

2012年农村公厕建设工作与农村简易厕所改造必须按照一类或二类以上标准实施,原则上农村公厕建筑面积不得小于40平方米,配建三格化粪池,接水、接电,按规范要求安装公厕标牌及男、女标识牌。

三、补贴标准

2012年农村地区公厕建改工作所需经费实行区、镇(街道)两级负担,镇、街道农村公厕审价报告经区财政审核确认后,按每座公厕5万元标准实施补贴。

四、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2012年2月至3月)主要是按照指标任务和要求,拟定好本镇、街道公厕建设方案,并会同镇、街道规划部门共同进行前期选址、公厕建造方案设计,形成公厕建设预算,落实好镇级建设经费等。

(二)建设验收阶段(2012年4月至9月)主要是对前期选址确认区域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公厕建设,严格标准、严保公厕建造质量,确保公厕建设符合标准要求。同时,区绿化市容局对新建公厕进行逐一检查验收,确保公厕建设达标。

(三)公厕报审阶段(2012年10月至12月)主要是各镇、街道对新建公厕做好审计工作,形成工程决算,上报区绿化市容局。区财政局、区绿化市容局根据各镇、街道公厕建设情况,核拨补贴经费。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农村公厕建设工作是第四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任务重、要求高。为此,各镇、街道要高度重视,按照区补贴金额落实好镇级相应配套经费。同时,要切实把公厕建设与新农村建设、自然村落改造、示范村创建等工作有机结合,确保设施建成后发挥最大效应。

(二)突出重点,确保质量各镇、街道要切实抓好前期选址,要把农村公厕建设重点放在城乡结合部、中心村周边等环卫设施缺乏区域,提高公厕建设标准,严把质量关,合理增加厕位数量,确保公厕建设后能够为缓解用厕难问题发挥一定作用。同时,要切实做好工程审计工作,必须请专业资质审计单位进行工程审计,形成相应报告,上报区绿化市容局。

(三)加强管理、抓好长效农村公厕新建后,各镇、街道要严格执行免费开放政策,落实好专人进行日常保洁管理,确保公厕内外整洁,并发挥其应有功能。同时,公厕导向牌、标志牌、男女标识牌管理制度等应在建设过程中配套到位接受群众监督。

                                                                                                                

                                                                   二O一二年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