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关于解决2015年度区级美丽乡村试点村新建环卫设施所需用地双指标的函
QE3301000-2015-006
主动公开
青绿容(2015)32号
青浦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2015.08.17
青浦区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
2015年,全区共8个行政村通过区级评审实施美丽乡村试点村建设。农村环卫设施、有机垃圾处理站、小型船舶码头建设任务继续列入青浦区政府性投资项目,我局已进一步与相关街镇对接,确定了建设项目、建设内容,落实了配套经费。
经统计,2015年美丽乡村环卫设施新建任务涉及5个街镇5个行政村,新建设施占地面积
2092.38平方米
;其中,重固镇徐姚村的用地双指标
540平方米
已在2014年度中解决,还需新增用地
1552.38平方米
(约2.33亩)。
为抓紧推进区级美丽乡村试点村建设,特恳请贵局尽快协调解决2015年度的新建环卫设施用地双指标,确保各街镇按照规范程序办理项目建设前期相关手续。
特此致函。
附件:2015年美丽乡村区级试点村新建环卫设施情况汇总表
青浦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2015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