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沿街商铺生活垃圾定时定点上门收集工作的通知
QE3301000-2016-009
主动公开
青绿容〔2016〕34号
青浦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2016.05.25
各街镇环卫管理部门:
根据《关于开展沿街商铺生活垃圾定时定点收集试点工作的通知》(沪绿容〔2015〕165号)和《关于印发青浦区沿街商铺生活垃圾定时定点收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青绿容〔2015〕35号)要求,2016年,我区将继续推进沿街商铺生活垃圾定时定点上门收集工作。为规范推进、有序拓展、提升实效,现就进一步做好该项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一)2015年列入试点的公园路、浦仓路
(二)2016年列入推进计划的34条(段)道路(见附件1)
二、主要任务
(一)总结试点经验,拓展覆盖范围
夏阳、盈浦两个街道要全面巩固2015年中心城区2条道路沿街商铺生活垃圾定时定点上门收集试点工作成果,总结日常收集作业经验和方法,不断优化作业方式,切实提高工作实效。
各街镇要按照2016年度计划安排,梳理排摸34条(段)道路及商铺基本情况、基础数据,填写《商铺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摸底表》(见附件2)、《沿街商铺生活垃圾定时定点收集排摸路段档案表》(见附件3)、《“一店一档”路籍管理记录表》(见附件4),并于5月底上报至区市容环卫所(联系人:熊鹏,联系电话:59859893)。同时,要切实针对集镇地区沿街商铺经营特点,合理配置作业人员和收集装备,完善日常收集制度,在第二季度确保推进至计划道路,实现试点工作在各街镇的全覆盖。
(二)规范基础台账,加强信息报送
各街镇要建立《沿街商铺定时定点收集台账》(见附件5),及时做好沿街商铺基础信息登记、变更等工作,确保台账数据真实、准确。同时,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0日前将《沿街商铺定时定点收集台账》、《沿街商铺定时定点收集季度自查自纠报告》(见附件6)及时上报区市容环卫所,联系方式同上。
从5月起,区市容环卫所每月报送一篇工作信息、每季度末报送一篇季度工作小结至市质监中心;7月上旬上报定时定点收集工作交流材料。
(三)开展自查自纠,迎接市级检查
各街镇要根据《关于印发青浦区沿街商铺生活垃圾定时定点收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青绿容〔2015〕35号)要求,对列入计划的道路开展自查自纠,及时发现问题,迅速落实整改,确保按照规范要求提供上门收集服务。按照计划,6月份市质监中心将随机抽取实行上门收集的路段进行专项检查,检查结果将予以通报,并纳入市局对各区县2016年综合考核内容。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沟通,争取配合支持
各街镇环卫管理部门要牵头市容、城管、环卫作业单位等部门,开展上门宣传告知,发放《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告知单》,提高沿街商铺对生活垃圾上门收集工作的知晓率,明确责任和要求,引导店主规范放置垃圾桶,实现垃圾入袋入桶、垃圾不落地,养成清洁卫生习惯。区绿化市容局将统一印制《告知单》,计划于5月送至各街镇用于开展宣传告知。
(二)完善推进方案,合理收集方式
各街镇要进一步完善沿街商铺生活垃圾定时定点上门收集工作方案,对涉及道路沿街商铺经营内容、垃圾性质、垃圾日产量、服务需求等要进行分类,并采取针对性的收集方式进行定时定点收集,规范作业服务行为。对垃圾产生量大的商铺,要增加收运频率,延长作业时间,提高作业效率,防止出现店面垃圾堆积造成路面污染现象,有效提升集镇道路卫生整体质量。
(三)开展检查交流,提升工作质量
区市容环卫所5月下旬开始,对36条(段)道路落实沿街商铺生活垃圾定时定点上门收集工作实效开展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形成通报、督促整改。对工作推进成效明显的道路,6月中旬召集各街镇环卫管理部门、环卫作业单位召开现场推进会,交流经验和做法,进一步发挥典型引路作用。
附件:1.2016年各街镇推进沿街商铺定时定点收集道路清单
2.商铺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摸底表
3.沿街商铺生活垃圾定时定点收集排摸路段档案表
4.“一店一档”路籍管理记录表
5.沿街商铺定时定点收集台账
6.青浦区沿街商铺生活垃圾定时定点收集季度自查自
纠报告
青浦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2016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