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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环城水系建设(景观照明设施)安全用电建议的函

主动公开

青绿容(2018)42号

青浦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2018.06.19

上海青浦淀山湖新城(集团)有限公司:
目前,贵集团公司正在实施的环城水系一、二期工程等一系列城市家具市政建设项目,经区绿化市容局现场勘查,部分项目已安装的配套景观照明设施全部采用220V非安全电压供电,在后续日常运行中存在安全隐患。为确保我区城市景观照明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行,杜绝因意外漏电引起触电事故,建议贵公司对包括环城水系在内的一系列在建和拟建的城市景观照明设施全部采用安全电压供电,并对已建成未采取安全电压供电的景观照明设施进行整改。具体如下:
一、对已安装的灯具及设备,如:地埋灯、草坪灯、投光灯等,建议实施安全电压供电改造,消除安全隐患;对正在建设的景观灯光设施,建议抓紧方案概算调整,全部采用安全电压供电;对计划建设的景观照明设施,按照要求方案征询我局意见后实施。
二、灯具照射角度应避免对过往群众和周边居民造成眩光,尤其是光源闪动的灯具,防止产生光污染现象,并加装防盗、防眩光装置。
三、采用的灯具及其设备,应防止出现过度个性化设计,便于后期的养护和维修。
特此函致。
 

 
 

 

 
          青浦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2018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