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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17年度青浦区经济果林生态补偿工作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

QE3105000-2017-011

主动公开

青绿容(2017)99号

青浦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2017.12.22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等三部门制订的<20162018年本市推进林业健康发展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沪府办〔201618号)、《青浦区财政局关于印发<青浦区生态补偿转移支付办法>的通知》(青财预〔201748号)要求,我局制定并印发本年度《青浦区经济果林生态补偿工作考核实施办法》。考核由区林业主管部门会同相关单位对各街镇经济果林情况进行抽查考核,并作量化评分。
特此通知。
 

 
附:青浦区经济果林生态补偿工作考核实施办法

 

 

 

 
 

 

 
青浦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2017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