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第1批)上海市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9-01-31
各镇、街道、区级公司:
根据《关于发布2019年(第1批)上海市工程研究中心申报指南的通知》,2月28日前各区需将申报材料转报至市发改委,请你单位抓紧组织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重点领域
重点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生物医药、新能源、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数字创意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开展关键共性技术研发、科技成果产业化、先进技术验证、行业标准制定等。工程中心建设主体需为所在领域国内领先的本市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
二、申报主体资格
(一)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鼓励采用公司法人形式。
(二)具有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处于国内领先水平、有待工程化开发和良好市场前景的重大科技成果,具有国内一流水平的研究开发和技术集成能力及相应的人才队伍。
(三)具有通过市场机制实现技术转移和扩散、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形成良性循环的自我发展能力,建立有完善的人才激励、知识产权管理等制度。
三、申报方式
(一)申报材料
请你单位抓紧梳理本地区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对相关单位提出的申请进行初审并择优推荐1-2家,出具由分管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公章的推荐函,并转报相关申报材料:
1、各申报单位根据《上海市工程研究中心申请报告编制提纲》(详见附件1),编制上海市工程研究中心申请报告(以下简称“申请报告”);
2、申报单位法人营业执照;
3、场地证明文件(自有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及出租方房产证);
4、前期科技成果证明文件(如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经第三方专业认定的科技成果评价报告等);
5、申报单位需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书面承诺对真实性负责。
(二)材料要求
各申报单位应将书面申报材料(上述1至5材料)采用A4纸双面打印,胶装4套(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需签章齐全,并附上电子版WORD文本、含附件整本扫描PDF版)。
(三)报送时间及地址
2019年2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青浦区发改委产业科(青浦区公园路100号204室)。
联系人:徐志晓、张洁
联系电话:697209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