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青浦S基金管理办法(试行)》征求公众意见的公告 2025-09-09
目前,青浦区发改委正在进行《上海青浦S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的制定工作。提升区域私募股权市场的流动性,推动本土产业生态优化升级,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5〕1号)、《关于进一步促进上海股权投资行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沪府办规〔2023〕29号)等要求,结合青浦区实际情况。现将《上海青浦S基金管理办法(试行)》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希望市民和各单位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市民和各有关单位可以将书面意见直接寄送青浦区发改委,也可以发送电子邮件。
来信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公园路100号发改委(金融科),邮编:201799
电子邮件地址:fgw206@163.com
二、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5年10月9日
青浦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