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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青浦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度部门决算 2018-08-22

主动公开

2018-08-22

 

 

第一部分上海市青浦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上海市青浦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及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上海市青浦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上海市青浦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方针和政策,研究提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发展战略及相应的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研究提出结构调整、发展速度和总量平衡的预期目标及调控政策;衔接、平衡各区域和行业的发展规划。

  (二)研究提出全区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和年度计划,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加强国民经济运行的预测、预警和监控,针对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出调控政策建议。

  (三)根据国家和市全面深化改革工作总体部署,拟定全区经济社会年度改革工作重点,组织研究、论证和拟定改革方案;牵头制定重大改革方案,参与专项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统筹协调指导本区对接“自贸区”的重要改革事项以及可复制可推广工作。

  (四)负责权限内投资项目的审批、概算核定、核准、备案工作;安排和协调政府性投资项目;汇总和储备区域重要投资备选项目;负责做好区级政府性资金的统筹协调,组织提出区政府实事工程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对年度投资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负责本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信息化建设和管理工作。

  (五)组织开展对区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前期工作、建设进度、工程质量、资金使用及概算管理、竣工验收、投资效益以及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监理和合同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等的稽察;配合市对本区开展中央及市级政府投资项目的稽察。

  (六)研究提出政府性投资的重大项目投融资方案;对财政预算资金、政府性基金资金及区级公司资金等用于建设项目的资金平衡协调提出意见;协调指导区级公司投融资工作,指导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

  (七)组织研究提出本区产业发展战略,推进区域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统筹规划和综合协调区域内产业发展,研究产业发展导向;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统筹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和都市型农业发展;协调服务业、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推进有关新产业项目的实施。

  (八)贯彻执行金融工作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

究起草符合本区实际的相关政策和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实施金融服务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工作计划;研究制定促进金融服务业发展的相关政策;负责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的设立预审、日常监管和风险处置工作,以及市下放的部分审批工作;建立金融机构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对接机制和合作平台;推动企业场外市场挂牌工作;参与支持企业改制上市工作;协助配合金融管理部门和区有关部门整顿与规范金融秩序,打击非法集资、非法证券等金融犯罪活动。

  (九)负责全区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衔接平衡,组织研究社会发展的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平衡人口和计划生育、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旅游、民政等社会事业的发展改革,综合协调与推进社会建设和文化产业发展;协调社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组织编制本区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拟订人口综合调控政策,协调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

  (十)研究提出本区能源发展战略。组织编制本区能源发展规划,研究提出能源发展及结构调整的政策,加强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协调本区能源发展的重大政策和重大事项。

  (十一)推进全区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统筹规划和综合协调循环经济、节能减排有关工作,推进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研究相关政策;组织实施节能考核工作。

  (十二)负责本区重大价格改革与政策协调;监测预测本区价格总水平的变动,研究提出价格政策措施和价格改革的建议;修订政府定价目录,研究制定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方案并组织实施;按照分工负责本区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管理,负责全区经营服务性收费的管理;组织重要农产品、重要商品和服务项目的成本调查和成本监审;负责涉案涉纪物品价格认证作。

  (十三)负责规划本区社会应急处置体系中的物资保障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本区重要物资、商品、能源等方面的战略储备,协调推进相关工作。

  (十四)负责有关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十五)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由主管部门根据三定方案等相关规定中有关主要职能填写。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青浦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决算是青浦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决算。机关内设12个科(室)、2个中心。下设科室有:办公室、组织人事科、综合规划科、产业发展科、金融发展科、投资管理科、社会发展科、价格管理科、收费管理科、政策法规科、稽查办公室、体制改革科、青浦区能源管理事务中心、青浦区发展研究中心。其所属事业单位青浦区能源管理事务中心、青浦区发展研究中心和青浦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合并核算。


纳入上海市青浦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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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上海市青浦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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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上海市青浦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上海市青浦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上海市青浦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7年度收入总计为5796.01万元、支出总计为5796.01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减少3874.36万元。主要原因: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津补贴发放规范及单位公用经费支出减少。

二、关于上海市青浦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5549.8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549.87万元,占100%。

三、关于上海市青浦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5578.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84.79万元,占30.20%;项目支出3894.15万元,占69.80%。

四、关于上海市青浦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上海市青浦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11592.02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3874.36万元,降低33.42%。主要原因: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津补贴发放规范及单位公用经费支出减少

五、关于上海市青浦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上海市青浦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578.9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25%。与2016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3874.36万元,降低69.45%。主要原因: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津补贴发放规范及单位公用经费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上海市青浦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578.9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1662.19万元,占29.7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9.45万元,占3.0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1.64万元,占1.28%;节能环保支出979.71万元,占17.56%;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469.19万元,占26.3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987.30万元,占17.70%;住房保障支出239.46万元,占4.2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上海市青浦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894.09万元,支出决算为5578.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6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部分的预算调减数未列其中。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1204.24万元。主要用于:发放机关职工工资、津贴、绩效等各种奖金及一般日常公用支出。年初预算为1312.39万元,支出决算为1204.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7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在职人员减少及单位公用经费支出减少。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物价管理(项)9.47万元。主要用于:价格成本监审、价格调价、价格评估。年初预算为19.90万元,支出决算为9.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7.5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今年项目结尾在明年完成;有几个项目实际中标价低于年初安排的申报数。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项)448.48万元。主要用于:青浦经济形势监测分析、项目咨询评估、课题研究等项目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64.50万元,支出决算为448.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4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今年项目结尾在明年完成;有几个项目实际中标价低于年初安排的申报数。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18.11万元。主要用于:发放本单位行政离退休人员补贴等。年初预算25.14万元,支出决算为18.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2.0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年度退休人员支出减少。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0.06万元。主要用于:发放本单位事业离退休人员补贴等。年初预算1.60万元,支出决算为0.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7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年度退休人员支出减少。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机关事业单位(款)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38.50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基本养老、失业等保险金。年初预算143.50万元,支出决算为138.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5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在职人员减少。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机关事业单位(款)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12.78万元。主要用于:缴纳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保险。年初预算7.90万元,支出决算为12.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1.7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未考虑当年度人员调出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61.77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行政人员医疗保险费。年初预算71.25万元,支出决算为61.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6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在职人员减少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9.87万元。主要用于缴纳事业人员医疗保险费。年初预算9.87万元,支出决算为9.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0、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减排(款)减排专项支出(项)979.71万元。主要用于:全区循环经济发展(主要包括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资源综合利用等方面)的支持性资金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万元,支出决算为979.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9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部分节能项目投入有所核减。

11、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制造业(款)其他制造业支出(项)1447.77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新三板挂牌补贴等支出。年初预算为1700万元,支出决算为1447.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1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挂牌企业数量有所减少。

12、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款)其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项)21.42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新三板挂牌等管理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4.88万元,支出决算为21.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0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管理费支出节约所致。

1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款)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项)987.30万元。主要用于:用于现代服务业中的金融服务费及其他方面等方面支出。年初预算为940.00万元,支出决算为987.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0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项目调整。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71.46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公积金。年初预算78.16万元,支出决算为71.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4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在职人员减少。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168.00万元。主要用于:发放行政人员的住房补贴。年初调整预算168.00万元,支出决算为168.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六、关于上海市青浦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上海市青浦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84.79万元,包括人员经费1564.22万元,公用经费120.57万元。基本支出中:

1、工资福利支出1305.27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其他缴费、伙食补助费及绩效工资。

2、商品和服务支出111.5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维修费、工会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58.95万元,主要用于:  离退休费、抚恤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及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4、其他资本性支出9.07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费和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七、关于上海市青浦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上海市青浦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8.00万元,支出决算为2.87万元,完成预算的35.8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87万元,完成预算的35.88%。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切实严格遵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倡导厉行节约,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都有所减少,因公出国(境)费由于预算经费由区外事办统一安排,故无决算支出。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度减少18.50万元,降低86.5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17.42万元,降低10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08万元,降低27.34%。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预算经费由区外事办统一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无决算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切实严格遵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倡导厉行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87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2017年,上海市青浦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2.87万元。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87万,主要用于安排专业会议、专项检查以及相关接待交流等执行公务或开展业务所需的住宿费、租赁费、伙食费等支出。2017年公务接待批次25个、202人次。

八、关于上海市青浦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上海市青浦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7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上海市青浦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7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上海市青浦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0.57万元,比2016年度减少42.12万元,降低  25.89%。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及单位公用经费支出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上海市青浦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7年度政府采购金额(以合同签订为准)为312.60万元,其中:货物采购金额18.60万元、工程采购金额0万元、服务采购金额294.00万元。

2017年度本部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302.00万元,面向小微企业预留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52.27万元。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政府采购项目中,由中小企业供应商中标或成交的,采购金额294.00万元;在面向小微企业预留政府采购项目中,由小微企业供应商中标或成交的,采购金额18.60万元;在其他政府采购项目中,由中小企业供应商中标或成交的,采购金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上海市青浦区青浦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已实行公车改革,截至2017年12月31日,青浦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无公务车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上海市青浦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7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如下:本部门建立了如下预算绩效管理制度:《青浦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制度》《青浦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7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计划》,建立了财务、各相关科室配合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机制;全过程绩效管理实施情况:2017年度开展的绩效跟踪评价项目1个,涉及预算金额1700.00万元;2017年度开展的绩效评价项目1个,涉及预算金额1821.94万元,平均得分86.4分(其中,绩效评级为“优”的项目0个;绩效评级为“良”的项目1个;绩效评级为“合格”的项目0个;绩效评级为“不合格”的项目0个)。

 

 

 

项   目

具  体 内 容

项目名称

青浦区企业挂牌资金补贴项目

预算金额

1,821.94万元

主管部门

青浦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评价分值

86.4

评价等级

主要绩效

(1)项目立项依据充分且立项规范、绩效目标的设置基本科学合理、绩效指标比较明确;(2)资金100%及时到位、预算编制基本合理,资金补贴100%准确;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资金使用合规、财务监控管理有效、项目管理制度基本健全、项目管理制度执行比较有效;(3)新三板挂牌补贴工作100%及时完成、“市股交中心”挂牌补贴发放100%及时完成、“新三板”挂牌补贴应补尽补率100%、“市股交中心”挂牌补贴应补尽补率100%、享受补贴的上市公司数量较往年增加,跨部门沟通协作机制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健全档案管理完备。

主要问题

缺乏持续有效的后续监测以及项目改进方案。

整改建议

1.增加项目补贴完成的后续监测以及改进方案,建立负面清单制度。补贴发放完成后,积极跟踪各公司的融资情况,同时采取定期/不定期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抽查或全面检查,并就具体情况向主管部门报告;2.申请材料中需要增加转板计划以及企业今后的经营策略发展规划等内容,并且设立转板补贴基准。

整改情况

1.加强补贴完成的后续监测以及改进方案2.完善申请材料,增设转板计划以及企业今后的经营策略发展规划等内容,并对转板补贴项目设置具体基准,以免部分未有融资需求的企业从中获得不当收益。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九、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单位使用本级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参加国际合作交流、重大项目洽谈、境外培训研修等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全国性专业会议、国家重大政策调研、专项检查以及外事团组接待交流等执行公务或开展业务所需住宿费、交通费、伙食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编制内公务车辆的报废更新,以及用于安排市内因公出差、公务文件交换、日常工作开展等所需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