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上海市青浦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预算 2015-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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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2-16
索取号:QA2303000-2015-001
青浦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及上海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方针和政策,研究提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发展战略及相应的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研究提出结构调整、发展速度和总量平衡的预期目标及调控政策;衔接、平衡各主要行业的发展规划。
2、研究提出全区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组织编制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加强国民经济运行的预测、预警和监控,针对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出调控政策建议。
3、研究经济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和推进总体经济体制改革;负责拟定完善市场经济体制、以改革开放促进发展的政策;组织研究、论证和拟定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参与并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参与研究和论证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的重大问题。
4、根据国家和本市、区产业发展导向和政策,制定区域内产业发展规划;加强各产业间发展的协调,搞好产业规划平衡和实施;推进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都市型农业发展;研究拟定生产力布局规划方案及重要布局调整的实施意见;组织研究科技、社会事业与经济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
5、负责做好区域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编制、审核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审批(核准)权限以内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组织审查并上报权限以上项目的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安排和协调政府财力建设项目;汇总和储备区域重要投资备选项目;负责做好建设资金的统筹协调和区域重大项目及区政府实事工程的计划安排实施和监督;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对年度投资计划执行情况、政府投资项目和重大项目的稽查和综合验收。
6、负责研究制定区域物资能源供应和结构优化实施规划,做好重要能源、重要物资供应平衡协调工作。
7、按职权制定或调整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及公用事业价格;负责全区价格动态监测和价格趋势的预报;对放开的重要商品价格进行监审和干预;完成国家、市发改委布置的工、农产品价格以及服务收费的成本调查工作。
8、负责价格监督检查,受理价格投诉举报,依法查处全区范围内的各种价格违法行为;开展“物价、计量信得过”活动,推行和完善明码标价制度。
9、贯彻执行和监督实施有关价格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负责权限以内价格的制定和管理;负责全区行政事业性、经营性和服务性收费的管理工作。
10、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上海市青浦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预算是包括上海市青浦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本部以及下属事业单位的综合收支计划。2015年,上海市青浦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预算支出总额2194.2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194.29万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中,基本支出1478.89万元、项目支出715.4万元。财政拨款支出主要内容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科目1917.7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人员经费支出、保障机构运行的公用经费支出及经济形势监测分析、项目咨询评估、物价管理、课题研究等项目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科目199.2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方面的支出。
3、“医疗卫生”科目33.18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科目44.08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