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青浦区政协第六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083号提案的答复 2024-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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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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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3
办理结果:解决或采纳
沈佳委员:
您在青浦区政协第六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第083号提案《关于’双碳’目标下推进我区公共机构应用分布式光伏发电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非常感谢您对公共机构分布式发电提出的宝贵建议,针对提案中的问题和建议,我区将从以下四方面努力。
一、重点加强政策宣贯
一是做好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生态日、全国低碳日、世界环境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好微信、微博等线上宣传阵地,宣传全区实施光伏发电应用的优势和意义。二是重点加强光伏宣传,目前已开展经委面向全区的光伏培训会,以及工业园区、华新镇、夏阳街道专场光伏轮回宣传讲座。
二、优选光伏建设方案
目前,公共机构光伏建设已经进入全面发动阶段,全市对于新建建筑均强制实施光伏项目,公共机构要求是屋顶面积50%必须建设光伏,对于既有公共机构,到2030年实现应装尽装。今年已给街镇下达光伏建设任务指标,国资委年度工作方案也明确提出光伏建设指标要求。根据《上海市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区机管局已经会同各主管部门对公共机构光伏可开发利用规模进行排摸梳理,统计可应用光伏发电的面积、装机容量等主要数据,并制定计划,分步实施。至于统一标准,由于国内对光伏企业尚未开展资质认证,对光伏产品缺少标准体系,且国家明确要求不得干预光伏应用市场化竞争,故现阶段主要还是由各实施主体自行组织专业力量评选把关。其实,统一标准也是我区光伏推广工作中的发展诉求,我们也将这一诉求及时向上级部门反馈。
三、关于将绿电指标纳入考核
上海市已召开年度节能目标调度会议,要求各区加强光伏绿电绿证相关工作。目前市发改委正在就《关于加强绿色电力证书与本市节能降碳政策衔接有关意见的通知》征求意见,将绿证作为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基础凭证,纳入“十四五”区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指标核算,对于未完成年度能源消费总量或强度目标的重点用能单位,通过购买绿证绿电进行抵消。相应的绿电绿证交易体系将会加快完善,我区将绿电指标和绿证购买作为年度重点工作予以推进。
四、关于建立能耗定额管理机制
一是对于达到重点用能单位的公共机构,强化双控目标管理,每年滚动实施节能降碳举措和考核。二是对于其他公共机构,区机管局牵头每年下达能耗控制目标并实施考核,近两年区公共机构开展光伏建设数量明显增多,医疗系统大部分已建成光伏并网,教育系统明确下达光伏指标,预计今年将有大幅增长。
主办单位:青浦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主要领导签发:
2024年 5月13日
办理单位地址:青浦区公园路100号 邮政编码:201799
办理单位分管领导:吕剑
联系人:徐志晓 联系电话:697209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