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青浦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120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2024-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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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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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8
办理结果:解决采纳
尤晨颖代表:
您在青浦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提出的第120号《关于练塘镇朱枫公路泖甸路口设立信号灯资金落实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4月23日,我委会同区建管委、区规划资源局、区财政局、公安分局、练塘镇、市道运中心共同研究讨论了朱枫公路泖甸路口信号灯加装方案。由于朱枫公路为市管道路,建议练塘镇根据会议精神,将信号灯加装项目纳入镇级自筹项目计划,并与市级部门做好对接,加快实施,确保年内完成。
主办单位:青浦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主要领导签发:
2024年 4月18日
办理单位地址:青浦区公园路100号 邮政编码:201799
办理单位分管领导:徐军
联系人:沈宇炯 联系电话:59728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