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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上海市青浦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7-01-10

主动公开

2017-01-10

上海市青浦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1月10日

 

引  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青浦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其它相关工作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本可以在青浦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何疑问,请联系:青浦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21-59728210。

 

一、概  述

2016年,本机关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规定》精神,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实施。

本机关专门配备1名全职工作人员,1名兼职工作人员,发改委行政办为日常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有专人负责政府信息的公开发布、报送。设立1个专门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待点,配备专职人员接待,方便公众上门咨询。

本机关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由领导小组进行部署,工作小组牵头负责,办公室具体负责推进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各科室和部门的职责,坚持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四个原则,做到规范程序、主动公开、保证时效。为了方便群众行使监督权利,本机关将负责政府政府公开、信息公开事务的机构的名称、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等向社会公开,方便广大群众咨询。

     截至2016年年底,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咨询服务工作均得到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机关按照《条例》要求,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搜集、准确分类、规范填报、发布信息,充分发挥网站在信息公开中的主渠道作用。2016年共主动公开信息数1393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本机关严格按有关要求将机构设置领导分工、职责权限、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工作中的重大决策、工作计划、规范性文件,以及与社会公众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均按有关要求向社会公开。贯彻落实《条例》和《规定》精神,着力提高政府资金公开、政府投资项目、重大建设项目的透明度,今年分别公开了《关于青浦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2016年度实事工程项目安排》及推进情况、《201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上海市青浦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5年度部门决算》等重要信息,大大提升了我委各项工作的透明化、公开化,也满足了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信息需求。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机关2016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1件,其中:当面申请8件;网络申请7件;信函申请6件。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100%涉及投资批文类。

在已经答复的21件申请中,

“同意公开”的10件,占总数48%。

“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的2件,占总数10%。

“申请信息不存在”的6件,占总数29%。

“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的3件,占总数13%。

 

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机关2016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87次,其中当面接待12次,咨询电话接听26次。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本机关2016年度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0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一)工作人员情况

本机关配备1名全职工作人员,1名兼职工作人员。

(二)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

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入正常运转阶段,财政支出主要为日常办公经费,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支出。

(三)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

2016年度没有产生相关的费用支出。

(四)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根据市财政、物价局《关于本市政府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费问题的通知》进行收费许可登记,2016年度未产生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费用。

 

七、其它相关工作情况

2016年度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特色和亮点:

1、“晒价格、比价格、稳价格”,采集区内超市(世纪联华超市青浦店、农工商超市50店、家乐福超市徐泾店)各类民生商品价格信息,在区发改委网站上向社会公布;定期上报区内超市(世纪联华超市青浦店、农工商超市50店、家乐福超市徐泾店)的主副食品价格,由市发改委统一在“市发改委网站”、“市价格监测和成本调查队网站”、“上海发布”微博、“上海发展改革”微博上发布。为广大市民提供公正、准确、实用的价格信息,让商家卖得规范,让老百姓买得明白。

2、及时发布《青浦实事工程项目安排》及推进情况,扎实推进为民办实事工作。

3、加强网站建设,完善网上办事功能,做好外网信息系统开发,更方便于公众办事。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6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社会和公众的需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在主动公开服务意识方面要进一步增强,除公务类信息外,还要进一步挖掘信息资源,提高服务水平,满足公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在依申请公开方面要进一步了解需求,可以主动进行沟通联系,尽量明白和满足申请人申请需求。下一步,我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国家发改委、市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的具体要求,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充分挖掘政府信息资源,拓展公开渠道,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的服务作用。要做好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公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等规划计划类信息深化工程建设领域项目的信息公开,主动公开资金类、政策类、项目类、价格和收费类的政府信息。积极与媒体沟通,做好新闻发布工作。同时,要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做到依法行政,操作规范,以公开为原则,通过便民原则,尽量提供与申请人相关的政府信息。

 

    九、相关说明与指标统计附表

(一)说明

本年报所用数据系反映2016年1月1日-12月31日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二)指标统计附表

统 计 指 标

代码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1100

1393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1110

0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1120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1210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1220

1393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1230

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1240

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1250

0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2100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2210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2211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2220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2221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2230

0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2240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225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一)收到申请数 

3100

21

     1.当面申请数 

3110

8

     2.传真申请数 

3120

0

     3.网络申请数 

3130

7

     4.信函申请数 

3140

6

  (二)申请办结数 

3200

21

     1.按时办结数 

3210

21

     2.延期办结数 

3220

0

  (三)申请答复数 

3300

21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3310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3320

1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3330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3340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3341

0

          涉及商业秘密 

3342

0

          涉及个人隐私 

3343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3344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3345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346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3350

2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3360

6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3370

3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3380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4000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4100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4200

0

  (三)其他情形数 

4300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5000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5100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5200

0

  (三)其他情形数 

5300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6000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7000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8100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8200

1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8300

2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8310

1

     2.兼职人员数 

832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8400

万元

0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9100

0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9200

0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9300

人次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