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上海市青浦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3-03-12
无
主动公开
无
无
无
2013-03-12
引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青浦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其它相关工作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本可以在青浦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http://plan.shqp.gov.cn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何疑问,请联系:青浦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21-59728210。
一、概述
2012年,本机关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规定》精神,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实施。
本机关专门配备1名全职工作人员,2名兼职工作人员,发改委行政办为日常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有专人负责政府信息的公开发布、报送。设立1个专门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待点,配备专职人员接待,方便公众上门咨询。
本机关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由领导小组进行部署,工作小组牵头负责,办公室具体负责推进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各科室和部门的职责,坚持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四个原则,做到规范程序、主动公开、保证时效。为了方便群众行使监督权利,本机关将负责政府政府公开、信息公开事务的机构的名称、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等向社会公开,方便广大群众咨询。
截至2012年年底,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咨询服务工作均得到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机关按照《条例》要求,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搜集、准确分类、规范填报、发布信息,充分发挥网站在信息公开中的主渠道作用。2012年共主动公开信息数1728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本机关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将机构设置、领导分工、职责权限、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工作中的重大决策、工作计划、规范性文件,以及与社会公众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均按有关要求向社会公开。贯彻落实《条例》和《规定》精神,着力提高政府资金公开、政府投资项目、重大建设项目的透明度,今年分别公开了《关于青浦区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2012年青浦实事工程项目安排》及推进情况、《2012年上海市青浦区发改委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2012年上海市青浦区发改委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等重要信息,大大提升了我委各项工作的透明化、公开化,也满足了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信息需求。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机关2012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2件,电子邮件申请2件,其它形式申请10件。
在已经答复的12件申请中,
“同意公开”的4件,占总数33%。
“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2件,占总数17%。
“信息不存在”2件,占总数17%。
“不予公开”2件,占总数17%。
“申请内容不明确”2件,占总数17%。
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本机关2012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128次,其中当面接待23次,咨询电话接听105次。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本机关2012年度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47件,其主要事由是申请人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等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相关复议机关作出了维持及驳回申请人诉求的35件,确认违法及本委履行的10次(涉及12件)。当事人不服行政复议结果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有4件,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提起上诉4件,二中院终审判决驳回当事人诉求4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一)工作人员情况
本机关配备1名全职工作人员,2名兼职工作人员。
(二)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
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入正常运转阶段,财政支出主要为日常办公经费,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支出。
(二)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
2012年度没有产生相关的费用支出。
(四)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根据市财政、物价局《关于本市政府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费问题的通知》进行收费许可登记,2012年度未产生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费用。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2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正常,但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今后还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做好工作:1、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修改和完善我委现有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实施。2、切实提高工作人员业务素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涉及方方面面,对从事此项工作的人员素质要求较高。今后,要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组织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业务及其法律法规,确保此项工作的高效开展。3、夯实网站基础建设。加大网上政务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覆盖面,努力增强网站办事新功能。
八、相关说明与指标统计附表
(一)说明
本年报所用数据系反映2012年1月1日-12月31日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二)指标统计附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