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上海市青浦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2-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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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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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3-06
引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青浦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其它相关工作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本可以在青浦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http://plan.shqp.gov.cn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何疑问,请联系:青浦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21-59728210。
一、概述
2011年,本机关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规定》精神,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实施。
本机关专门配备1名全职工作人员,2名兼职工作人员,发改委行政办为日常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有专人负责政府信息的公开发布、报送。设立1个专门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待点,配备专职人员接待,方便公众上门咨询。
本机关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由领导小组进行部署,工作小组牵头负责,办公室具体负责推进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各科室和部门的职责,坚持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四个原则,做到规范程序、主动公开、保证时效。为了方便群众行使监督权利,本机关将负责政府政府公开、信息公开事务的机构的名称、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等向社会公开,方便广大群众咨询。
截至2011年年底,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咨询服务工作均得到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机关按照《条例》要求,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搜集、准确分类、规范填报、发布信息,充分发挥网站在信息公开中的主渠道作用。2011年共主动公开信息数2059条,比去年同期增长35%,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本机关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将机构设置、领导分工、职责权限、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工作中的重大决策、工作计划、规范性文件,以及与社会公众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均按有关要求向社会公开。贯彻落实《条例》和《规定》精神,着力提高政府资金公开、政府投资项目、重大建设项目的透明度,今年分别公开了2011年青浦实事工程项目安排及推进情况、2011年青浦区经济运行情况报告等重要信息,大大提升了我委各项工作的透明化、公开化,也满足了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信息需求。今年在本机关网站上新增了《部门预算》、《收费许可证》专栏,公开了《2011年上海市青浦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预算编制说明》、《2011年上海市青浦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2011年上海市青浦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财政支出预算表》,公开了全区142家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机关2011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5件,电子邮件申请20件,信函申请19件,当面申请3件,其它形式申请3件。
在已经答复的45件申请中,
“同意公开”的7件,占总数16%。
“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 13件,占总数29%。
“信息不存在”11件,占总数24%。
“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 6件,占总数13%。
“不予公开”8件,占总数18%。
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本机关2011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168次,其中当面接待6次,咨询电话接听162次。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本机关2011年度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8件,其主要事由是申请人对本机关未予答复等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相关复议机关均作出了维持本机关答复意见的决定。2011年未发生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和申诉举报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一)工作人员情况
本机关配备1名全职工作人员,2名兼职工作人员。
(二)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
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入正常运转阶段,财政支出主要为日常办公经费,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支出。
(三)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
2011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没有产生相关的费用支出。
(四)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根据市财政、物价局《关于本市政府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费问题的通知》进行收费许可登记,2011年度未产生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费用。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1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正常,但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对公开的信息还要加强审核把关,做到既公开透明、又依法依规,同时做好保密工作。对公开的信息还要进一步提高内容和质量,同时加大图片新闻的发布。
明年将按照《条例》、《规定》及政务公开的精神,进一步加强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对上传材料认真审核,严把法律关、政策关、文字关和保密关,确保政务公开及时、准确、规范。进一步增强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及时更新政务信息,提高信息公开的数量和质量。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各项制度,确保信息全面、及时、准确公开,提高行政机关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八、相关说明与指标统计附表
(一)说明
本年报所用数据系反映2011年1月1日-12月31日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二)指标统计附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