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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上海市青浦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1-01-05

主动公开

2021-01-05

2021-01-05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青浦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根据《规定》要求,2004年5月1日起青浦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配备1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公开受理点,方便公众上门咨询。截至2020年底,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得到了顺利开展。

(一)本单位主动公开信息情况。本机关按照《条例》要求,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搜集、准确分类、规范填报、发布信息,充分发挥网站在信息公开中的主渠道作用。2020年共主动公开信息数724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2020年我委共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2件,其中,自然人申请8件,商业企业申请4件,已予以公开12件,公开率为100%。

(三)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将机构设置、领导分工、职责权限、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工作中的重大决策、工作计划、规范性文件,以及与社会公众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均按有关要求向社会公开。

(四)平台建设情况。以区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绿色青浦”微信公众号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渠道,同时,开发利用“青浦发展改革和金融”微信公众号,持续加强互联网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强政务公开与“一网通办”在线政务服务融合,梳理本单位行政权力清单,进一步完善政务服务审批事项和办事指南,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在线办理水平。

(五)强化运行保障机制。进一步明确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序和规范,完善工作制度,形成由办公室牵头协调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各业务科室公开专业领域信息。每次信息公开均由分管领导进行审核指导,有效保障了办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万元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

4

0

0

0

0

1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8

4

0

0

0

0

1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复议、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结果维持

结结果纠正

其其他结果

尚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结果维持

结结果纠正

其其他结果

尚尚未审结

总总计

结结果维持

结结果纠正

其其他结果

尚尚未审结

总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20年,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与社会和公众的需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一是在公开信息的质量和时效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提升,需要加快政府信息公开的速度;二是政策解读工作形式有待进一步深化,需要采用图片、视频、文字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方式丰富戒毒工作;三是政府信息质量有待加强,部分公开信息表述不够规范,在用词、排版等方面仍存在着可以进步的空间。

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本单位将继续强化工作措施,着力改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要充分认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转变思想观念,增强工作主动性和自觉性。二要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效。加大对政府重点工作、重要决策部署、重大改革措施的解读力度,及时关注舆情,回应社会关切。三是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方法。加强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技术、新媒体的学习和应用,推进互联网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度融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