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QD3302000-2022-37
主动公开
青规划资源〔2022〕37号
上海市青浦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2.06.28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青浦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青府办发〔2022〕28号)要求,持续提升政务公开法治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引导、服务、监督效能,助力我区社会经济跨越式发展,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现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一、强化组织领导 ,明确任务责任
进一步推动和完善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根据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和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科学合理分工,明确落实责任,加强领导、指导和监督检查,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开展有效。
二、完善制度建设,提升公开质量
为进一步规范政务信息公开标准,明确公开内容、范围、方式、程序、工作职责等,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及时完善政务信息公开指南、目录等相关内容,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根据《条例》规定和要求,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各项制度,为工作的长效性提供制度保障。
充分依托区政务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及时、完整、准确发布自然资源管理领域相关信息,并建立健全信息内容发布、政策解读、互动交流工作机制,拓展信息公开范围,优化完善栏目和内容,提升信息传播和互动服务功能,将我局政务信息公开网作为回应关切、提供服务的重要平台。
三、推进重点领域,保障公众权益
结合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实际,继续抓好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等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完善征地信息公开制度,不断扩大主动公开范围。依托全国征地信息共享平台,推进征地信息主动公开,加快历史信息补录公开。进一步推进建设用地审批过程、审批结果信息公开,系统梳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批复情况,将现行有效的批复文件及时公开。
四、规范依申请公开,完善公开渠道
严格落实依申请公开规范办理机制,做好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环节的规范操作,增强答复内容针对性,在依法有据的基础上提高公开率。对通过当面、邮寄方式提交的申请,以及依申请件的补正、延期、意见征询等办理程序、办理结果、后续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要按规定时限及时录入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平台。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向主动公开转换机制,继续推进依申请转主动公开工作,对已具备主动公开条件的公文信息予以转化公开,依法满足公众对自然资源管理和保护领域特定信息的需求。
五、落实监督检查,确保任务完成
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我局年度绩效考评内容,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报告机制和工作考核制度,强化监督、检查和考评,充分发挥考评监督的导向和激励作用,确保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真实有效,全面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
青浦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2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