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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报废固定资产的函(档案中心)

QD3303000-2020-007

主动公开

青规划资源函〔2020〕7号

上海市青浦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0.04.22

区财政局:

根据国有资产报废有关规定,我局对固定资产进行了全面清理,仔细核对,并经固定资产使用部门确定,财务部门审定,清理出因已远远超过使用年限无法再使用的、或因技术原因的确需报废淘汰的资产设备(资产名称、型号、数量、购置日期及原值详见附件),申请报废账面原值总计68300元。

附件:青浦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申报表 表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