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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报废固定资产的函(金泽所)

QD3303000-2021-009

主动公开

青规划资源函〔2021〕9号

上海市青浦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1.03.12

区财政局:

根据国有资产报废有关规定,我局对固定资产进行了清理,仔细核对,并经固定资产使用部门确定,财务部门审定,清理出一批因已远远超过使用年限无法再使用的、或因技术原因的确需报废淘汰的资产设备(资产名称、型号、数量、购置日期及原值详见附件),申请报废账面原值总计123679.22元。

青浦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1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