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调拨资产的函
QD3303000-2021-018
主动公开
青规划资源函〔2021〕18号
上海市青浦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1.07.13
区财政局:
根据《关于同意调整规划资源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机构设置的批复》(青委编委〔2021〕10号)要求,上海市青浦区规划和自然资源信息中心和上海市青浦区地名管理事务中心两家单位已完成机构整合,于2021年4月2日成立上海市青浦区规划资源信息与地名管理事务中心。现需将上海市青浦区地名管理事务中心和上海市青浦区规划和自然资源信息中心的全部资产调拨至上海市青浦区规划资源信息与地名管理事务中心。
特此申请。
青浦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1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