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上一级

字号

打印

关于青浦区土地储备中心调拨资产的函

QD3303000-2021-021

主动公开

青规划资源函〔2021〕21号

上海市青浦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1.08.04

区财政局:

根据《关于同意调整规划资源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机构设置的批复》(青委编委〔2021〕10号)要求,整合上海市青浦区土地储备中心和上海市青浦区土地监管事务中心两家单位,于2021年4月2日上海市青浦区土地监管事务中心并入上海市青浦区土地储备中心。现需将上海市青浦区土地监管事务中心的全部资产调拨至上海市青浦区土地储备中心。

特此申请。

青浦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1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