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上一级

字号

打印

关于上海市青浦区土地储备中心收购储备赵巷镇佳旭路东侧A1-02、A1-04地块征询规划意见的复函

QD3302000-2019-047

主动公开

青规划资源规〔2019〕47号

青浦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

2019.04.04

 

上海市青浦区土地收购储备出让招标拍卖办公室:  

你办以青招办〔2019〕第40号“上海市青浦区土地储备中心收购储备赵巷镇佳旭路东侧A1-02、A1-04地块征询规划意见的函”及有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经研究,该地块符合获批的《上海市青浦区赵巷商业商务区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A1、A4街坊局部调整(实施深化)》,同意先进行土地收购储备,具体意见如下:

一、用地范围:东至规划佳驰路、西至规划佳旭路、南至盈港东路、北至规划佳杰路(详见地形图所示范围)。  

二、用地面积:总用地面积约49590平方米,其中建设用地面积约45952平方米,绿地带征面积约3638平方米(以上面积以实测为准)。  

三、用地性质:商业服务业及商务办公综合用地。  

四、本地块在土地出让前办理规划设计要求时,若划示的河道蓝线或收购储备复函已超过二年,需先进行复核后再办理规划设计要求。  

五、本地块在土地出让前办理规划设计要求时,收购储备复函未超过二年,但规划发生调整时,需重新征询规划意见。  

六、本复函地块范围和面积需进行现场测绘,若现场测绘时发现与地形图划示范围有矛盾的,应及时向本机关提出调整申请。  

特此复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