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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海市青浦区土地储备中心收购储备华新镇华志路北侧43-01地块征询规划意见的复函

QD3302000-2019-067

主动公开

青规划资源规〔2019〕67号

2019.07.29

上海市青浦区土地收购储备出让招标拍卖办公室:

你办以青招办〔2019〕第69号“上海市青浦区土地储备中心收购储备华新镇华志路北侧43-01地块征询规划意见的函”及有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经研究,该地块符合已批准的《青华新镇QPS6-0101单元(华新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批文号为:沪府规〔2017〕88号,同意进行土地收购储备,具体意见如下:

一、用地范围:东至43-02地块、西至顾巷村路、南至华志路、北至华硕路。(详见地形图所示范围)。

二、用地面积:总用地面积约23500平方米,其中建设用地面积约22420平方米,绿地带征面积约1080平方米(以上面积以实测为准)。

三、用地性质:三类住宅及商务办公综合用地。 

四、本地块在土地出让前办理规划设计要求时,若划示的河道蓝线或收购储备复函已超过二年,需先进行复核后再办理规划设计要求。

五、本地块在土地出让前办理规划设计要求时,收购储备复函未超过二年,但规划发生调整时,需重新征询规划意见。

六、本复函地块范围和面积需进行现场测绘,若现场测绘时发现与地形图划示范围有矛盾的,应及时向本机关提出调整申请。

特此复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