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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海市青浦区土地储备中心收购储备徐泾镇徐民路北侧A4-15地块征询规划意见的复函

QD3302000-2019-120

主动公开

青规划资源规〔2019〕120号

2019.11.27

上海市青浦区土地收购储备出让招标拍卖办公室:

你办以青招办〔2019〕第132号“上海市青浦区土地储备中心收购储备徐泾镇徐民路北侧A4-15地块征询规划意见的函”及有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经研究,该地块符合在编的《上海市徐泾镇区QPS8-0101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A4街坊调整图则》,同意先进行土地收购储备,具体意见如下:

一、用地范围:东至A4-16地块、西至徐泾小学、南至徐民路、北至规划地块。(详见地形图所示范围)。

二、用地面积:总用地面积约12339平方米,其中建设用地面积约12339平方米(以上面积以实测为准)。

三、用地性质:商业服务业及商务办公综合用地。

四、本地块在土地出让前办理规划设计要求时,若划示的河道蓝线或收购储备复函已超过二年,需先进行复核后再办理规划设计要求。

五、本地块在土地出让前办理规划设计要求时,收购储备复函未超过二年,但规划发生调整时,需重新征询规划意见。

六、本复函地块范围和面积需进行现场测绘,若现场测绘时发现与地形图划示范围有矛盾的,应及时向本机关提出调整申请。

特此复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