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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海东方国际文体休闲产业城发展有限公司青浦区2006年第163号地块调整用地边界申请的复函

QD3302000-2020-009

主动公开

青规划资源规〔2020〕9号

青浦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0.02.18

上海东方国际文体休闲产业城发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上海东方国际文体休闲产业城发展有限公司青浦区2006年第163号地块调整用地边界的申请及相关资料收悉。考虑到地块内河道蓝线调整的实际情况,原则同意根据已批准的《朱家角产业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和水务部门划示的河道蓝线调整用地边界。原建设用地面积为117628平方米,调整后的建设用地面积约117038.2平方米。

用地范围调整后,你公司需到相关部门办理其它相关手续。后续开发应与相关规划以及相关建设要求进一步衔接。

特此复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