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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海市青浦区土地储备中心收购储备朱家角镇珠湖路西侧D01-09地块征询规划意见的复函

QD3302000-2020-031

主动公开

青规划资源规〔2020〕31号

上海市青浦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0.03.31

上海市青浦区土地收购储备出让招标拍卖办公室:

你办以青招办〔2020〕第32号“上海市青浦区土地储备中心收购储备朱家角镇珠湖路西侧D01-09地块征询规划意见的函”及有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经研究,该地块符合已批的《上海市青浦区朱家角镇新镇区QPC1-0002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淀山湖大道以南、阁游路以北区域局部调整(实施深化)》,批文号为:沪府规〔2018〕155号,同意进行土地收购储备,具体意见如下:

一、用地范围:东至珠湖路、南至唐家浜、西至唐家浜,北至新塘江河地块。

二、用地面积:总用地面积约41994平方米,其中建设用地面积约37186平方米,绿地带征面积约4808平方米(以上面积以实测为准)。

三、用地性质:二类住宅组团用地。 

四、本地块在土地出让前办理规划设计要求时,若划示的河道蓝线或收购储备复函已超过二年,需先进行复核后再办理规划设计要求。

五、本地块在土地出让前办理规划设计要求时,收购储备复函未超过二年,但规划发生调整时,需重新征询规划意见。

六、本复函地块范围和面积需进行现场测绘,若现场测绘时发现与地形图划示范围有矛盾的,应及时向本机关提出调整申请。                                  

特此复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