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于华新镇钱家台路西侧17-02地块 启动依法征收的函》的复函
QD3303000-2020-010
主动公开
无
无
2020.05.19
华新镇人民政府:
《关于华新镇钱家台路西侧17-02地块启动依法征收的函》(华府函[2020]7号)已收悉,经研究,答复意见如下:
一、同意你镇提出的对华新镇钱家台路西侧17-02地块启动依法征收。
二、我局将迅速启动依法征收程序,请你镇配合我局做好相关程序,包括被征收户的信息收集、补偿登记、合法有效面积确认、估价机构确定、相关材料交接以及安置房源和补偿费用的落实等工作。
三、请你镇继续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区房屋征收补偿工作的若干意见》(青房土征补〔2015〕9号)、《关于印发<青浦区征收房屋土地工作流程>的通知》(青房土征补〔2019〕5号)等规定和相应的实施办法,做好协议动迁。
特此函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