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上一级

字号

打印

关于上海市青浦区土地储备中心收购储备西虹桥崧泽大道北侧22-04地块征询规划意见的复函

QD3302000-2020-095

主动公开

青规划资源规〔2020〕95号

上海市青浦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0.08.04

上海市青浦区土地收购储备出让招标拍卖办公室:

你办以青招办〔2020〕第106号“上海市青浦区土地储备中心收购储备西虹桥崧泽大道北侧22-04地块征询规划意见的函”及有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经研究,该地块符合已批的《上海市虹桥主城片区单元规划》,批文号:沪府 [2020]12号,同意进行土地收购储备,具体意见如下:

一、用地范围:东至22-05地块、南至河道、西至河道、北至龙联路。

二、用地面积:总用地面积约35032平方米,其中建设用地约31735平方米,绿地带征面积约3297平方米(以上面积以实测为准)。

三、本地块在土地出让前办理规划设计要求时,若划示的河道蓝线或收购储备复函已超过两年,需先进行复核后再办理规划设计要求。

四、本地块在土地出让前办理规划设计要求时,收购储备复函未超过两年,但规划发生调整时,需重新征询规划意见。

五、本复函地块范围和面积需进行现场测绘,若现场测绘时发现与地形图划示范围有矛盾的,应及时向本机关提出调整申请。                     

特此复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