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市青浦区土地储备中心收购储备西虹桥沈海高速东侧19-01、21-01地下空间部分地块征询规划意见的复函
QD3302000-2020-127
主动公开
青规划资源规〔2020〕127号
上海市青浦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0.11.08
上海市青浦区土地收购储备出让招标拍卖办公室:
你办以青招办〔2020〕第175号“上海市青浦区土地储备中心收购储备西虹桥沈海高速东侧19-01、21-01地下空间部分地块征询规划意见的函”及有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经研究,该地块符合已批准的《虹桥商务区徐泾北QPP00101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15、19、21街坊、虹桥商务区徐泾中QPP00102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20、49、51街坊、虹桥商务区徐泾南QPP00103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05街坊局部调整》,批文号:沪府规划[2020]288号,同意进行土地收购储备,具体意见如下:
一、用地范围:东至规划地块、南至盈港东路、西至沈海高速、北至徐民路。
二、用地面积:总用地面积约5996.2平方米,其中建设用地约5996.2平方米(以上面积以实测为准)。
三、用地性质:地下停车库
四、本地块在土地出让前办理规划设计要求时,若划示的河道蓝线或收购储备复函已超过两年,需先进行复核后再办理规划设计要求。
五、本地块在土地出让前办理规划设计要求时,收购储备复函未超过两年,但规划发生调整时,需重新征询规划意见。
六、本复函地块范A现场测绘,若现场测绘时发现与地形图划示范围有矛盾的,应及时向本机关提出调整申请。
特此复函。
青浦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0年11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