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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海市青浦区土地储备中心收购储备盈浦街道漕俞路230地块(公路署地块)征询规划意见的复函

QD3302000-2021-039

主动公开

青规划资源规〔2021〕39号

上海市青浦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1.02.07

上海市青浦区土地收购储备出让招标拍卖办公室:

你办以青招办〔2021〕第59号“关于上海市青浦区土地储备中心收购储备盈浦街道漕俞路230地块(公路署地块)征询规划意见的函”及有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经研究,该地块位于已批准的《青浦区新城西区QPC10303(中-4编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08、09、10、12、13街坊局部调整(实施深化)》范围内,批文号:沪府规〔2016〕3号,同意进行土地收购储备,具体意见如下:

一、用地范围:东至西大盈港、西至港俞路、南至地块,北至地块。(详见地形图所示范围)

二、用地面积:总用地面积约148584平方米(以上面积以实测为准)。

三、本地块在土地出让前办理规划设计要求时,若划示的河道蓝线或收购储备复函已超过两年,需先进行复核后再办理规划设计要求。

四、本地块在土地出让前办理规划设计要求时,收购储备复函未超过两年,但规划发生调整时,需重新征询规划意见。

五、本复函地块范围和面积需进行现场测绘,若现场测绘时发现与地形图划示范围有矛盾的,应及时向本机关提出调整申请。

特此复函。

青浦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1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