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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青浦区2023年度变更调查工作的通知

DJ330202000000122

主动公开

青规划资源〔2023〕122号

上海市青浦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11.21

各街镇,局相关科室(单位):

目前,2023年年变更调查工作即将开始,为做好本次变更调查工作,提前处置好问题图斑,为明年的规划资源管理工作奠定基础,根据本市土地管理、监测、执法协同工作方案和《上海市2023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实施方案》通知,结合本区实际情况,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职责明确、协同合作

本次年度变更调查工作由区规划资源局权登记科牵头,规划科、利用科、征补科、乡村科、执法大队,各规划资源所及各街镇通力配合,分工协作,共同完成。

(一)区规划资源局各部门职责

1.登记科负责统筹协调2023年度变更调查工作,组织方案的制定和业务培训;组织调查单位做好变更图斑的内外业工作,形成年度变更成果报部。

2.规划科负责提供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核实处置中涉及地类变化的图斑以及其他需纳入本年度变更调查的成果图斑。

3.利用科负责对建设用地的合法性进行审定;专项负责临时用地、“工厂化种植”(地类判定为工业用地)单独图层的审核,并与市规划资源局相关部门的对接。

4.征补科负责提供本年度减量化验收图斑和2024年度减量化图斑和范围,督促街镇做好本年度减量化验收的整改工作;对耕地流入图斑进行审定,确保符合耕地属性。

5.乡村科负责对设施农业项目图斑进行审定,专项负责设施农用地项目、“工厂化种植”(地类判定为设施农用地)单独图层的审核和与市规划资源局相关部门的对接;

6.执法大队负责对违法违规用地图斑的处置,督促街镇限期完成整改,专项负责拆除图斑单独图层的审核,并与市规划资源局相关部门的对接;

7.各规划资源所协助街镇做好辖区内本年度变更调查工作、配合街镇做好问题图斑的整改,上报所在街镇需纳入本年度变更调查的图斑,协同做好本年度变更调查工作。

(二)街道办事处、镇政府职责

街镇对辖区内本年度变更调查处置工作负总责。协助区规划资源局做好本年度变化图斑的调查工作,负责对问题图斑进行限期处置,特别属于耕地流出图斑,应确保其合法性,对涉及违法违规的图斑应在12月25日前整改到位。

(三)调查单位职责

各调查单位受区规划资源局委托,做好本年度变更调查工作。做好国家、市两级下发图斑的前期梳理工作,提供问题图斑,由区规划资源局交街镇限期处置;在调查中积极与街镇对接,对图斑的变更在真实的前提下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发现问题图斑两日内报区规划资源局登记科,对在12月底前完成整改的图斑重新进行调查。

二、按时保质、协同合作

1.11月25日前,区规划资源局规划科、利用科、征补科、乡村科、执法大队完成各类需纳入本年度年度变更调查图斑的判定,提供问题图斑,交街镇处置;各调查单位待国家、市两级下发图斑后完成图斑的梳理,提供问题图斑交区规划资源局。

2.12月25日前,各街镇完成问题图斑的整改工作,调查单位依据整改结果重新做好调查取证。整改成果可分批上报,及时变更。

3.街镇与区规划资源局各科室、单位应加强协作,提前对接。做好本年度变更调查工作的同时,提前谋划明年的工作,特别是涉及下一年度的减量化、违法用地处置等地块加强监管,调查单位配合区规划资源局对相应地块做好内外业审核,以利于2024年度的工作开展。

4.调查单位依据市规划资源局下发的《上海市2023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实施方案》及其技术规程和时间安排做好变化图斑的内外业工作,建立数据库,形成最终上报成果。

三、其他事宜

各街镇应守土职责,守土尽职。若涉及农业、林业、水务等行业部门或区级公司主体责任的违法违规行为产生的问题图斑,请积极对接责任单位并报区规划资源局,各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做好问题图斑的处置工作。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