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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主动公开

青浦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

2013.02.05

 

2012 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2 年度,我局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若干意见》,以深化公开内容为核心,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夯实工作基础,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 领导高度重视、工作职责明确。
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是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是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要求;是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的重要内容,也是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的具体体现。
区规土局担负着全区规划和土地管理的重要职责,具有公益性强、公权力大、公众关注度高的特点。社会各界对我局的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也给予了更多的关注和更高的要求。对此,局领导相当重视,将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年度考核计划。
二、工作分工明确,措施落实到位。
从我局今年信息公开工作的运行情况来看,在局领导的重视和全局各科、室的通力协作下,已建立起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收集、整理、发布、受理和回复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基本满足了信息公开权利人对我局政府信息的需求。修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指南编制规范,逐渐建立健全公开信息更新维护、历史文件梳理。
局网站是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媒介。区规土局是2009年行政机构改革之后组建的,在机构改革完成之后,我们第一时间对局网站进行了改版,以原规划局网站为底板,委托了专业的网络公司负责改版工作,及时充实了土地利用规划、计划,土地招拍挂信息公告,征地方案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土地核验等土地管理工作的内容。同时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本着“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公开不涉密,涉密不公开”的信息公开要求,做到“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基本原则,信息公开中防止搞形式主义和应付式的工作态度。
三、政务信息工作情况
(一)   基础性工作情况
我局没有专职的信息管理人员,但相关工作极其重视,明确由副局长薛锋同志分管领导,政务公开工作由局法规科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分工协作,务求将此项工作抓实抓好。
各基层单位办公室均配备了至少1名兼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各业务科室、单位的兼职人员负责本局网站的信息更新工作,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及时发布政府有关规化土地的重大决策、重要政务、重要措施、政策、规章以及机构设置、有关办事程序、办事承诺、办事进程、投诉电话等方面的变更情况。
(二)   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2012 年,在局网站上工作动态主动公开信息54条,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信息34条,公示公告主动公开信息17条,各类规划审批方案等方面的内容信息,做到及时更新,第一时间让群众了解规划工作动态。
(三)   依申请工作情况
依申请类信息公开目录共生成138条,全部目录数在局网站依申请公开栏目发布,每个月按时向档案局上报信息月报。
在申请受理情况方面,我局收到的依申请公开有33条,其中当面申请20条、信函申请13条。我局对申请答复率达到100%
 
 
  青浦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
一二年十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