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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上海市青浦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主动公开

青浦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

2015.02.10

引  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青浦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其它相关工作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本可以在本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网站http://prog.shqp.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何疑问,请联系:章丽磊 33861962
一、概  述
根据《规定》要求, 200451日起 局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了2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公开受理点。截至2014年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局到2014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7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本年度新增的主动公开信息0条。各类规划审批方案等方面的内容信息,做到及时更新,第一时间让群众了解规划工作动态。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63件,传真申请0件,电子邮件申请0件,网上申请7件,信函申请150件,其它形式申请6件。
在已经答复的163件申请中,
“同意公开”的117件,占总数71.78%。
“同意部分公开”0件,占总数0%。
 “信息不存在”44件,占总数27.00%。
“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 1件,占总数0.61%。
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2014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0次。本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为0次。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2014年度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0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的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0元。
七、其它相关工作情况
    2014年,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进步,但与相关条例要求和社会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下一阶段本局将进一步着力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要更加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努力做好主动公开工作,让“权利在阳光下运行”;二是要进一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保证各项制度的落实和长效管理;三是要扎实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完善受理工作机制,忧人民所忧;四是要对内部人员进行相关的业务培训,使整个信息耕作更上一层楼。 
八、指标统计附表
统 计 指 标
代码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1100
47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1110
0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1120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121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1220
47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123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124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1250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210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221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2211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222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2221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2230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224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225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一)收到申请数
3100
163
     1.当面申请数
3110
6
     2.传真申请数
3120
 
     3.网络申请数
3130
7
     4.信函申请数
3140
150
  (二)申请办结数
3200
163
     1.按时办结数
3210
163
     2.延期办结数
3220
 
  (三)申请答复数
3300
163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3310
1
     2.同意公开答复数
3320
117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333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334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3341
 
          涉及商业秘密
3342
 
          涉及个人隐私
3343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3344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334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346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3350
1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3360
44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337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3380
 
四、行政复议数量
400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4100
 
  (二)被依法纠错数
4200
 
  (三)其他情形数
4300
 
五、行政诉讼数量
500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5100
 
  (二)被依法纠错数
5200
 
  (三)其他情形数
5300
 
六、举报投诉数量
600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7000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8100
0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8200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8300
2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8310
0
     2.兼职人员数
8320
2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8400
万元
0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9100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9200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9300
人次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