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上一级

字号

打印

2017年上海市青浦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主动公开

青浦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

2018.01.10

  引  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青浦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其它相关工作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本可以在本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网站http://prog.shqp.gov.cn/gb/special/node_4501.htm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何疑问,请联系: 青浦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 办公室 33861962
一、概  述
根据《规定》要求, 200451日起 本局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了2名兼职工作人员。截至2017年底,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得到了顺利开展。
在本局领导的重视和全局各科、室的通力协作下,已建立起了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收集、整理、发布、受理和回复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基本满足了信息公开权利人对本局政府信息的需求。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局到2017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36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本年度新增的主动公开信息197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局2017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29件,传真申请0件,电子邮件申请0件,网上申请36件,其它形式申请93件。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大约24%是涉及土地类信息,30%是涉及规划类信息,其余是涉及执法等的信息。
在已经答复的129件申请中,
“同意公开”的49件,占总数37%,主要涉及征地、规划许可等信息。
“同意部分公开”0件。
 “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 7件,占总数5%,主要涉及征地等信息。
“信息不存在”32件,占总数25%,主要涉及征地等信息。
“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 40件,占总数31%,主要涉及征地等信息。
“申请内容不明确”0件。
“重复申请”0件。
“不予公开”1件,占总数0.7%。
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2017年共接受市民咨询16次,其中当面接待4次,咨询电话接听12次。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本局2017年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2件,其主要事由是对信息公开答复不满,其中被行政复议机关确认为违法和有瑕疵的案件有0件;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1件,主要事由是不满信息公开答复,其中被法院确认违法和有瑕疵的案件有0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一)本局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兼职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2名。
(二)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的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0元。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7年,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进步,但与相关条例要求和社会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明年本局将进一步着力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要进一步加强日常管理工作,努力做好主动公开工作,在规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内,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二是要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坚持创新载体、完善制度,实现政务公开的规范化、标准化使信息公开工作更上一层楼。
八、相关说明与指标统计附表
统 计 指 标
代码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1100
197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1110
0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1120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1210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1220
197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1230
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1240
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1250
0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2100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2210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2211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2220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2221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2230
0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2240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2250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一)收到申请数
3100
129
     1.当面申请数
3110
29
     2.传真申请数
3120
0
     3.网络申请数
3130
36
     4.信函申请数
3140
64
  (二)申请办结数
3200
129
     1.按时办结数
3210
129
     2.延期办结数
3220
0
  (三)申请答复数
3300
129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3310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3320
49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3330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3340
8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3341
0
          涉及商业秘密
3342
0
          涉及个人隐私
3343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3344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3345
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346
1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3350
4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3360
32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3370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3380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4000
2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4100
2
  (二)被依法纠错数
4200
0
  (三)其他情形数
4300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5000
1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5100
1
  (二)被依法纠错数
5200
0
  (三)其他情形数
5300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6000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7000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8100
0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8200
0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8300
2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8310
0
     2.兼职人员数
8320
2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8400
万元
0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9100
1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9200
1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9300
人次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