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上海市青浦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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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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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2.14
引 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青浦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其它相关工作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本可以在本局网站http://www.shqp.gov.cn/prog/ghzwgk/nb/index.html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何疑问,请联系:青浦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办公室(联系电话:33861962)。
一、概 述
根据《规定》要求,2004年5月1日起本局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了2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公开受理点。截至2019年底,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得到了顺利开展。
在本局领导的重视和全局各科、室的通力协作下,已建立起了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收集、整理、发布、受理和回复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基本满足了信息公开权利人对本局政府信息的需求。
本局到2019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24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本年度新增的主动公开信息167条。
本局2019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35件,传真申请9件,电子邮件申请0件,网上申请31件,其它形式申请95件。其中,“同意公开”的57件,占总数42%,主要涉及征地、规划许可等信息。
本局2019年共接受市民咨询23次,其中当面接待8次,咨询电话接听15次。
本局2019年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0件,其主要事由是对信息公开答复不满,其中被行政复议机关确认为违法和有瑕疵的案件有0件;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0件,主要事由是不满信息公开答复,其中被法院确认违法和有瑕疵的案件有0件。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的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0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784 | -90 | 694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6 | 0 | 6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22 | 12 | 1 | 135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 、 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34 | 2 | 1 | 37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7 | 3 | 20 | ||||||
(三)不予 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2 | 2 | |||||||
(四)无法 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47 | 6 | 53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6 | 6 | |||||||
(五)不予 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1 | 1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5 | 1 | 16 | ||||||
(七)总计 | 122 | 12 | 1 | 135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1 | 1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9年,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进步,但与相关条例要求和社会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明年本局将进一步着力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要进一步加强日常管理工作,努力做好主动公开工作,在规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内,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二是要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坚持创新载体、完善制度,实现政务公开的规范化、标准化使信息公开工作更上一层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