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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上海市青浦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主动公开

2021.01.15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青浦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在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74条;微信公众号发布63条信息。我局通过网络、信函共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信件101件,其中当面申请公开23件、信函申请公开37件、网络申请信息公开41件。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2件,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诉讼2件。

为加强日常政务信息网上更新,强化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我局落实专人具体负责信息公开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指导工作,明确工作职责,规范政府信息发布的内容和程序,栏目分解落实到相关科室和所,明确由各科室和所具体负责对应栏目的信息公开,做到先审查后公开。

2020年,根据相关试点要求,我局梳理编制了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明确了公开事项名称、公开内容、公开依据、公开时限、公开主体、公开渠道、公开对象、公开方式等要素,为下一步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打好基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9

0

343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5

0

8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4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8

920.7万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2

900

0

010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00000

0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8200003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900000

9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000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000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000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000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000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000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000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000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9

40000

2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000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1

00000

1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0000

0

2.重复申请

0

0000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000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000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0000

0

(六)其他处理

3800000

38

(七)总计

9560000

10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00000

0

 

四、复议、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3

000

3

2

000

2

2

1

1(撤诉);1(发回重审)

0

5

五、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在2020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局围绕青浦区政府重点工作,结合规划管理和自然资源工作实际,着眼于保障和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与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全面性还不够;二是在信息公开工作的保障服务方面还需要加强。

针对以上不足,下一步我局将积极改进,努力积累经验,完善相关制度,不断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公开工作,特别是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依法妥善处理涉及敏感问题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二是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工作督查力度。加大对各科室和所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督促各科室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的力度,切实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三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通过学习培训,提高信息公开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积极主动做好服务,及时、准确、全面公开群众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

六、其他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