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上海市青浦区规划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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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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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6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青浦区规划资源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精神和上级工作要求,扎实做好高质量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公开土地收储复函35件、征收土地预公告451件,征地方案公告104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286件、土壤环境信息公开18件、征地房屋补偿方案公告4件、部门预决算92件、部门绩效15件、政策解读2件、建议提案4件、重大决策相关程序6件等。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司法部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若干问题指导意见的通知》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等规定,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程序,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质量。共受理信息依申请公开111件,受理量较去年有所下降。信息公开的热点与往年基本一致,以征地补偿、行政许可、建筑工程的审批图纸等方面为主。
(三)政府信息管理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加强局办公室文件制发的规范性、科学性、合法性,进一步规范审批审查制度,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定期对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自检,对公开发布、制度建设、方便群众等情况逐项进行梳理,及时查漏补缺,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四)公开平台建设
积极通过局网站、公众号,“青规划资源”视频号等渠道加强信息传播。认真做好网站日常维护,结合政府网站考评及抽查工作,指派专人负责网站内容更新和维护,定期自查,严防僵尸信息,确保各类信息稳定、可靠、安全运行。不断完善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开展栏目优化调整,完善政策法规、规划信息、决策公开、党务信息等。
(五)监督保障
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查审批制度,做到发布及时,避免问题发生。对照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对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对存在问题的单位要求对标整改。结合市区各项指标任务,做到日常考核与年度考核相挂钩,过程考核与结果运用考核相结合,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作数量 | 本年废止数量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836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2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03 | 8 | 11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 、 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39 | 2 | 4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6 | 1 | 17 | |||||||
(三)不予 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3 | 3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 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0 | 2 | 12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 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5 | 5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30 | 3 | 33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
四、复议、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3 | 2(驳回) | 5 | 9(1撤诉;8驳回) | 9 | 2 (驳回) | 2 |
五、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主动公开的意识还不够强,重视程度不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还不到位,工作计划性不强。二是对需公开事项把握不准,缺少沟通协调,公开事项内容不够全面。
(二)下一步工作举措
将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转变思想观念,增强工作主动性和自觉性,加大我局信息公开的力度,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强化信息内容更新,不断提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更大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