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赵巷镇市西软件园南区C地块(E1-09F1-05F4-02F4-01F6-01) 人体健康风险相关信息公开 2019-07-12
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政院”)受上海市青浦区土地储备中心(以下简称“业主”)委托,于2018年9月~11月及2019年3月对青浦区赵巷镇市西软件园南区C号地块进行了场地环境初步调查及详细调查。
场地在1995年后企业陆续进场,其中,涉及服装鞋业生产的有3家企业,涉及橡胶制品的有7家企业,涉及货品经销的有12家企业,涉及金属五金生产的有5家企业,涉及印刷业的有3家企业,其余企业基本属于各行业半成品的组装分装企业。2018年3月场地内工业企业建构筑物开始拆除,2019年3月调查期间,场地东北角区域借用给南通四建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场地东侧元祖梦世界施工人员的居住区,场地其他区域建筑物均已拆除。根据《上海市青浦区赵巷商业商务区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场地北部F4-02将规划作为公共绿地,场地南部F6-01和北部F1-05将规划作为教育科研用地(非中小学用地),场地中东部F4-01和E1-09将规划作为商业服务和商务办公用地。场地未来用地方式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第二类用地方式。
两次场地环境调查结果显示场地内部分土壤样品中识别出了2种关注污染物:苯并(a)芘和总石油烃(C10~C40),场地内部分地下水样品中识别出了2种关注污染物:钒和总石油烃。根据国家及上海市场地环境管理相关法规及标准规范要求,需要对场地调查超标区域开展人体健康风险评估。
1、场地环境初步调查结果回顾:
土壤样品SB62-0.4m中总石油烃(C10-C40)和SB52-1.5m中苯并(a)芘的检出浓度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石油烃(C10-C40)的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地下水样品MW12中钒的检出浓度,MW17、MW21、MW22、MW24和MW27中总石油烃的检出浓度均超过了荷兰地下水干预值。
2、场地环境详细调查结果回顾:
围绕初查土壤超标点位SB52和SB62布设的10个土孔中采集的28个土样中总石油烃(C10-C40)和苯并(a)芘均未检出超过实验室报告限;
围绕初查地下水超标点位MW12、MW17、MW21、MW22、MW24和MW27布设的25个地下水监测井中:5个监测井中采集的地下水样品中钒的浓度均未超过荷兰地下水干预值,20个监测井中采集的地下水样品中总石油烃浓度均低于实验室报告限。
3、场地健康风险评估结果概述:
土壤关注污染物:苯并(a)芘、总石油烃(C10~C40)。
超标点位:SB52、SB62。
地下水关注污染物:钒和总石油烃。
地下水超标点位:MW12、MW17、MW21、MW22、MW24、MW27。
暴露情景分析
非敏感用地暴露情景:场地未来作为商业服务和商务办公用地、公共绿地和教育科研用地(非中小学用地)建设开发,属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规定的第二类用地。同时,超标点位SB52、SB62、MW12、MW21、MW22、MW24和MW27均位于场地中东部F4-01和E1-09,属于商业服务和商务办公用地;MW17位于场地南部F6-01,属于教育科研用地(非中小学用地),按照《上海市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规范》中的非敏感用地进行计算。
建设开发期暴露情景:未来在建设开发期间存在受体暴露情形,建筑工人因施工作业会暴露于场地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物而产生健康风险。
受体类型分析
未来商业/服务业人员:当建设开发为商业服务和商务办公用地、公共绿地和教育科研用地(非中小学用地)后,未来在此办公的商业/服务业人员(成人期)。
建设开发期间的建筑工人:场地在开发建设期间有建筑工人参与施工建设,土壤和地下水中的污染物将对建筑工人产生暴露风险,建筑工人均为成人期受体。
受体暴露途径分析
未来商业/服务业人员:经口摄入表层土壤、皮肤接触表层土壤、吸入表层土壤颗粒物、吸入室外空气中来自表层土壤的气态污染物、吸入室外空气中来自下层土壤的气态污染物、吸入室内空气中来自下层土壤的气态污染物、吸入室外空气中来自地下水的气态污染物以及吸入室内空气中来自地下水的气态污染物。
建筑工人:经口摄入表层土壤、皮肤接触表层土壤、吸入表层土壤颗粒物、吸入室外空气中来自表层土壤的气态污染物、经口意外摄入地下水和吸入室外空气中来自地下水的气态污染物。
健康风险评估结论
经风险危害识别、暴露评估、毒性评估和风险表征,项目场地关注污染物对未来商业/服务业人员,以及建设开发期间的建筑工人所造成的健康风险均在风险可接受水平内,本项目场地无超风险可接受水平点位。按照国家和上海市场地环境管理的相关规定,场地未来可作第二类用地建设开发,无需开展后续修复治理工作。
4、风险控制建议:
虽然风险评估表明SB52、SB62、MW12、MW17、MW21、MW22、MW24和MW27点位的污染风险在可接受水平内,但仍然建议未来建设开发期间这个区域如果涉及施工操作,需要做好受体劳动安全防护。经口意外摄入是建筑工人污染暴露风险的主要途径,因此风险防控的重点是避免建筑工人经口意外摄入污染地下水。同时场地地下水不可作为景观或娱乐水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