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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浦区青浦区金泽镇东村港东侧1号地块 土壤环境初调相关信息公开 2019-01-10

青浦区金泽镇东村港东侧1号地块位于青浦区金泽镇,北近岑湾江、东至代常路港,南至南听港、西至石塘港,占地面积约为241142.6 m2。该地块历史上主要为农村宅基地、农用地以及工业用地,拟规划作为科研设计用地(C65)。根据上海市土地流转相关要求,需对该地块进行场地环境调查工作。地块于2018816日收回土地使用权,现根据上海市土地相关要求,需对该地块进行场地环境调查工作。

土地责任方上海市青浦区土地储备中心,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项目地块进行场地环境初步调查,并于20186月完成土壤环境初步调查工作。

根据本次调查现场勘查、测量以及实验室分析结果,得出以下结论:

1)土壤环境质量调查结果显示,场地内土壤样品中,有14项重金属(锑、砷、铍、镉、铜、铅、镍、锡、铊、锌、汞、钼、钴和铬)、11项半挥发性有机物(菲、荧蒽、芘、苯并(a)蒽、䓛、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苯并(a)芘、茚并(1,2,3-cd)芘、二苯并(a,h)蒽、苯并(g,h,i)苝)检出。但除钴外,各检出项的检测值均未超过非敏感用地筛选值,钴的检测值在上海土壤中钴的背景值范围内。其它半挥发性有机物、硒、银、六价铬、挥发性有机物、有机磷农药和有机氯农药的检测值均低于检出限,且检出限也低于相应非敏感用地筛选值。

2)地下水环境质量调查结果显示,场地内地下水样品的pH5.83~8.01。场地内地下水样品中,有14项重金属(铜、铬、镍、锑、砷、硒、铅、铍、镉、锌、钴、钼、银、锡)和总石油烃检出,但除铅、镍、钼和总石油烃外,各检出项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类标准限值及其它相关标准限值。六价铬、铊、汞、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有机氯农药和有机磷农药的检测值低于检出限。点位W14W15W39W40中铅和W4中镍以及W31中钼的检测值高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类标准限值,超标倍数分别为1.451.041.530.851.10.083倍。另外,W37中总石油烃的检测值高于《荷兰土壤修复通令》(2013)中地下水干预值,超标倍数为1.33倍。

3)底泥环境质量调查结果显示,底泥样品中有14项重金属检出(锑、砷、铍、镉、铜、铅、镍、锡、铊、锌、汞、钼、钴和铬),除钴外,各检出项的检测结果均未超过《上海市场地土壤环境健康风险评估筛选值(试行)》非敏感用地筛选值,钴的检测值在上海土壤中钴的背景值范围内。另外,底泥样品中硒、银、六价铬、总石油烃、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有机磷农药和有机氯农药的检测值均低于检出限,且各检测指标的检出限均低于相应非敏感用地筛选值。

4)地表水环境质量调查结果显示,地表水中pH值、砷、硒、铜、锌、六价铬、汞、铅、镉、挥发酚、氟化物、氰化物、石油类和硫化物的检测结果均符合《地表水质量标准》(GB 3838-2002)中II类标准;总磷、氨氮和高锰酸盐指数的检测结果超过II类标准。

基于项目地块场地环境初步调查结果,依据国家及上海市环保政策法规的要求及规定,东村港东侧1号地块后续需开展场地环境详细调查及健康风险评估工作。建议土地相关方尽快对本地块点位W14W15W39W40地下水中的铅、W4地下水中的镍和W31地下水中的钼以及W37地下水中的总石油烃进行场地环境详细调查和人体健康风险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