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上一级

字号

打印

青浦区徐泾北大型社区经十路西侧 27-04 地块土壤环境初调相关信息公开 2020-07-10

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上海市政总院”)

受青浦区土地储备中心的委托,对青浦区徐泾北大型社区经十路西侧 27-04 地块进行场地环境初步调查评估。该地块占地面积 42313.6m2 ,其 中场地西北约 900 ㎡区域历史上曾被用于塑料造粒生产,其他区域均为 农田和住宅,目前场地为空地,规划用地类型为居住用地。

该场地环境监测分析工作主要内容包括:

(1)土壤监测:系统网格布点和专业判断布点相结合,在场地内布 置 8 个监测点位,共采集 21 个土壤样品(包括 1 个土壤平行样品)。

(2)地下水监测:在场地内安装 4 个地下水监测井,共采集 5 个地 下水样品(包括 1 个地下水平行样品)。

(3)地表水和底泥监测:在场地西北桩基施工泥浆暂存池内采集 1 个池水上清液样品和 1 个池底泥样品,在北部新开横河采集 1 个河水样 品和 1 个河底泥样品。

(4)对照监测:在场地南部无扰动的农田中布置 1 个土壤对照监测 点,采集 3 个土壤对照样品;安装 1 个地下水对照监测井,采集 1 个地 下水对照样品。

(5)所有样品均送往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进行检测分析,分 析因子包括重金属(共 14 项)、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和总石 油烃类。

根据现场调查和实验室检测分析结果,得到以下结论和建议:

(1)土壤和底泥监测分析结果表明,锑、砷、硒、银、铊、铍、镉、 铜、铅、镍、锌、汞和三价铬等重金属,荧蒽、芘、苯并(a)蒽、屈、苯 并(b)荧蒽、苯并(a)芘、茚并(1,2,3-cd)芘、苯并(g,h,i)苝、二正丁基酞酸 酯等半挥发性有机物,以及总石油烃在部分样品中有检出,挥发性有机 物在所有样品中均未检出。以《上海市场地土壤环境健康风险评估筛选值(试行)》敏感用地筛选值为评价依据,土壤和底泥样品所有检测指 标均低于相应的评价标准。

(2)地下水监测分析结果表明,铜、镍、铅、锌、铬等重金属, 1,2- 二氯乙烷、苯酚、3&4-甲基苯酚、邻苯二甲酸二丁酯等挥发性有机物, 以及总石油烃类在部分地下水样品中有检出,半挥发性有机物在所有地 下水样品中均未检出。以《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93)Ⅲ类标 准、《地下水水质标准》(DZ/T0290-2015)Ⅲ类标准、《荷兰土壤和地下 水干预值》、《美国国家环境保护局区域筛选值通用对照表》作为评价依 据,地下水样品所有检测指标均低于相应的评价标准。

(3)地表水监测分析结果表明,河水和泥浆贮存池上清液中,铜、 镍、锑、锌、1,2-二氯乙烷有检出,但检出浓度均未超过《地表水环境质 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等相关评价标准限值。

(4)在本次场地调查中,土壤和地下水样品中有关污染物含量均未 超过相应的评价标准,该场地无需进行下一步的详细调查和健康风险评 估,可以作为居住用地等敏感用地开发利用。

(5)建议场地西北部桥桩基施工结束后,业主及时联系施工单位对 桩基钻探泥浆贮存池内的泥浆进行清运处理。同时,建议在下一阶段土 地开发时,相关企业建立完善的环境管理机构和制度,规范施工,一旦 发生由外来污染源、施工过程中使用化学品的意外泄露等原因而形成的 局部污染,应立即停止施工,及时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