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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浦区徐泾镇高泾路东侧04-14地块土壤环境详调相关信息公开 2020-12-09

青浦区徐泾镇高泾路东侧04-14地块位于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总用地面积约11870.2m2。项目地块四至范围为:东/北至夏都融庭、西至居礼苑、南/西至西郊华城。项目地块历史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历史企业:上海东丰实业有限公司),未来规划作为二类住宅用地开发利用,属第一类建设用地。

上海市化工环境保护监测站于2018年8~9月开展了场地环境初步调查工作,初步调查结果表明:地下水样品XS5-1中砷的检出浓度为13ug/L,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III类限值(≤10ug/L),其他土壤和地下水样品中目标污染物的检出浓度均满足第一类建设用地限值要求。根据相关管理文件和技术规范要求,以及初步调查专家评审意见,该场地需在超标污染物所在区域开展场地环境详细调查和健康风险评估工作。

受上海市青浦区土地储备中心委托,上海市化工环境保护监测站依据国家和上海市场地环境调查和监测的相关管理文件和技术规范要求,于2018年10~12月开展了本次场地环境详细调查工作。详细调查采用系统布点法,布点网格不大于20m×20m,在超标点位区域进行加密调查。现场共采集6个地下水样品(包括1个地下水平行样)和1个设备空白样品,送至实验室测试分析pH值和砷。样品测试结果显示:

l 地下水样品的pH值处于7.12~7.98之间,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III类标准限值要求(6.5~8.5);

l 地下水样品中,重金属砷的检出浓度范围为<1.0~6.9ug/L,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III类标准所规定的限值(≤10 ug/L)。

场地环境详细调查结果表明,地下水加密点位的砷浓度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III类标准限值,综合考虑场地环境初步调查结果,须对该地块地下水砷超标污染物开展健康风险评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