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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固镇195转型区域崧泽大道南侧47a-02地块(含带征绿化)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信息公开 2022-06-09

重固镇195转型区域崧泽大道南侧47a-02地块(含绿化用地)(以下简称“调查地块”)位于上海市青浦区重固镇,东至47a-07地块,南至47a-03地块,西至赵重公路,北至崧泽大道,面积为13090平方米(其中建设用地10708.2平方米,带征绿化面积2381.8平方米),现状为待开发空地,历史上主要为农田和工业用地,规划为教育科研设计用地(C6),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规定的第二类用地类型。上海市青浦区土地储备中心委托励拓安答(上海)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承担该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评估工作,并于2022年4月25日完成样品检测及报告编制工作。

2000年以前地块内主要为重固镇郏店村集体农田;至2001年,地块内西北部开发为上海馨飞服装压褶厂和上海肯泰金属制网有限公司;至2003年,地块内西南部开发为上海鸣生纸业有限公司;至2011年,地块内东部新建为润灵电梯配件有限公司;至2017年底,地块内原有企业全部搬迁,构筑物被拆除,地块变更为待开发闲置空地;2017年至今,地块未发生变化。

根据前期资料收集、人访、现场踏勘等结果,通过对地块内及周边区域污染状况识别分析,调查地块历史阶段开展过工业企业生产活动,存在一定的污染风险,并识别出了潜在污染区域及识别污染物。

综合上述情况及对一阶段调查期间收集到的信息分析等,明确本次调查地块需要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开展采样分析等后续调查工作,以确定地块内土壤及地下水环境质量状况。

本次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识别出的潜在污染物包括重金属、VOCs、SVOCs和石油烃。

根据本次调查资料收集、现场踏勘、样品采集、实验室分析及对标分析等,得出以下结论:

1、土壤方面:本次调查采用专业判断法结合系统布点法布设9个土壤监测点(含1个对照土壤点),采集38个土壤样品(含4个土壤对照样和2个土壤平行样品)。调查地块内土壤pH检测结果7.66~8.66;土壤样品中检出10项重金属(砷、铜、铅、汞、镍、锑、铍、钴、钒、镉)、4种半挥发性有机物有检出(包括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苯并(a)蒽、䓛和苯并(k)荧蒽)及石油烃,检出浓度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土壤种其余检测因子浓度均低于实验室检出限。

2、地下水方面:安装5口地下水监测井(含1口对照监测井),6套地下水样品(含1套地下水对照样和1套地下水平行样品)。调查地块内地下水pH检测结果7.8~8.0,符合Ⅳ类水质标准;地下水样品中检出5项重金属(锑、砷、钴、钒、锑)、5种挥发性有机物(包括1,1-二氯乙烷、甲苯、乙苯、氯苯和邻-二甲苯)、1种半挥发性有机物(苯胺)和石油烃存在检出,检出浓度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Ⅳ类标准限值和《上海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沪环土〔2020〕62号附件5)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地下水样品中其余因子浓度均低于实验室检出限。

根据本次调查结果:该地块土壤环境状况符合《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要求,地下水环境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Ⅳ类水标准及《上海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沪环土[2020]62号附件5)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要求,无须对本项目地块开展下一步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地块可作为教育科研设计用地等第二类用地进行开发利用。